其母親稱手術失誤造成孩子不能站立
昨天下午,在兒童醫院住院近兩年的11歲男孩劉興(化名)和他母親邵乃寬接到法院傳票,兒童醫院以長期拒不出院為由將他們告上法庭,邵乃寬認為,醫院的手術有明顯失誤,他們沒辦法才長期住院。
三次手術后腿變畸形
“從2003年10月14日第二次住院到現在,我一直陪著劉興住在外二病房,連過年都沒回家,我用小電飯鍋給孩子煮速凍餃子吃。”邵乃寬說,一直不出院是因為醫院給孩子做的髓內針手術出現失誤,導致孩子兩年來一直坐在輪椅上。
2003年8月1日,劉興在廊坊的家里摔傷了腿,送到北京兒童醫院后診斷為“右腿股骨干骨折”,需用一根釬子把兩截斷了的骨頭從中間穿起來。“在手術后拍的片子上,我發現釬子只穿過上半截骨頭,斜扎在肉里。”8月12日出院時,雖然醫生說沒問題,但她不放心就背著孩子去另一家醫院再次拍片,結果還是一樣。“拆了石膏后,孩子一直疼得站不起來。醫生說把釬子往上抽出來些就可以了,11月12日,給劉興做了第二次手術。”邵乃寬指著幾張片子說,直到2004年7月,第三次手術把釬子完全抽了出來,孩子的腿就變成現在這種向前凸起的畸形,還是不能站立行走。
后悔當初調皮摔斷腿
今年11歲的劉興已經在醫院呆了兩年,他說每天就是和病房里的小朋友玩,睡覺或者看電視,“本來我馬上要讀二年級了,要是我小時候沒那么調皮就不會摔斷腿。”劉興很懊悔。
邵乃寬說,因為家里窮,沒別的辦法,她只能寄希望于兒童醫院能把手術中的失誤進行補救,所以才一直不出院。她說,第二次住院后的兩年,只給醫院交過一千多元,醫院目前對劉興只是每天量量體溫。
昨天下午,拿到西城區人民法院傳票的邵乃寬表示,她認為自己有理,一定會按時出庭。
入院時隱瞞“玻璃人”病史
昨日,兒童醫院宣傳中心主任侯曉菊說,劉興在入院時隱瞞了一個病史,實際上他患有“先天成骨不全”,也就是俗稱的“玻璃人”,經過醫院治療認定他已經達到這種病的出院標準,但患者長期拒不出院并以對診療效果不滿意為由拒絕交費。她稱,如果患者家屬認為醫院有過錯,可以進行醫療鑒定,院方多次與家屬溝通仍不能解決,才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判令被告立即出院并承擔訴訟費用。
西城區人民法院將于8月11日開庭審理此案。(編輯:劉洋)
作者:新京報趙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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