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7月27日《證券時報》報道,由中國證監會、國資委、財政部聯合擬定的《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規范意見》在小范圍征求意見后,有關征求意見稿已發到多家證券公司的投資銀行部門,在進行進一步的征詢意見后,預計正式的辦法即將出臺。曾經在西方大受追捧的股權激勵制度也將在中國落地生根了。
股權激勵制度的弊端和優點一樣突出
從某種程度上講,沒有股權激勵制度就沒有美國硅谷和整個高科技產業的神話。也正因如此,這一激勵制度也很快風靡全球。但是,也應該看到,這一激勵制度遠不如人們想象的那么完美,它的弊端和它的優點一樣突出。
所謂股權激勵,主要是指以股票期權的形式對公司的董事、高管及核心員工實施的一種長期激勵方式。特別是對于成立不久的企業以及還處于成長過程中的中小型企業來說,這種激勵措施更為重要。
股票期權要能真正發揮長期激勵作用,一個最主要的前提就是企業能夠順利上市且股票價格能真實反映企業的基本面信息,而當股價與這些信息嚴重背離時,期權制度只能產生扭曲變形的效果。但遺憾的是,即使在一個成熟的市場上,股價也經常與企業的基本面信息相背離,特別是在遇到大“牛市”或大蕭條時,這種背離更為嚴重。在股市“牛氣”沖天時,所有的股票都會上漲,區別只不過是漲幅不同而已。股價的上漲和經營者的經營好壞并沒有太大的因果關系,但在期權制度下,雖然經營者并沒有給企業帶來多大的利潤,他們卻通過期權獲取了巨額收益。IBM前總裁郭士納從1999年到2001年通過期權至少獲利3.03億美元,與此同時股東的收益只增加了33%.思科股東同期收益減少了22%,而CEO錢伯斯的收入卻高達2.79億美元。雖然這些經營者們獲取的收益并不是直接來自于企業,但是任何期權的執行都是對股權的稀釋,可見,他們的巨額收益仍舊來自于企業的所有者。在中國的股市上,股價與企業基本面背離的情況更加嚴重,在這樣的環境下,要想期權制度發揮應有的激勵作用是非常困難的。
股權激勵可能會成為經營者造假的動力
當企業經營不善或者股市大蕭條而引發股價大跌、期權受益人在行使期權無利可圖時,很可能會出現兩種狀況:一是期權對經營者失去激勵作用,他們將不再努力地為企業工作,有的甚至離開企業,另攀高枝,從而造成企業大量優秀人才外流,降低企業競爭力。二是由于管理層通過正常渠道難以獲取自己“應得”的收益,他們就很有可能通過做假賬來提高企業的業績,從而使自己企業的股價上漲,再通過行使股票期權獲取巨額利潤。而且,如果企業所有者過度迷信期權的激勵作用,則會減少對經營者必要的監督,在現在內部人控制越來越嚴重的情況下,經營者更有動力和能力做假。安然、世通、環球電訊的經營者們正是充分了解到了這一點,才肆無忌憚地通過做假而將自己手中的期權及時套現。
實施股權激勵的條件還需要進一步完善即便在法律的威懾下,經營者不敢造假,他們也可以通過合法的手段以損害企業長遠發展為代價來提高企業的短期效益,如在自己的期權行權時間臨近時,大力削減各種必要的開支以降低成本,最常見的就是削減研發費用,這雖然在短期內可以大大提高企業的收益,但對企業長遠發展是極為不利的。
當然,在現有的各種激勵制度中,股權激勵還是相對較好的一種長期激勵制度,特別是對于那些新興的高科技企業來說更是如此,但我們同時也要看到,這一制度要想很好地發揮作用,是要有一定的前提條件的,在中國這樣的新興市場經濟國家中,實施股權激勵的條件還需要進一步完善。早在2003年,股權激勵制度最大的實踐者和受益者微軟公司宣布放棄期權制度,個中原因,值得企業家們深思。
郭頔(北京媒體從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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