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趙明11月6日北京報道 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國剛教授近日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說,二板市場年底以前掛牌交易的可能性現在看來幾乎沒有。王國剛是針對此前許多人傳言二板市場年內掛牌交易而發表上述觀點的。
王國剛認為,10月23日公布的《創業板市場規則咨詢文件》不是創業板市場的最終規則文件,許多地方還將作出修改,這需要一個過程;而規則文件的修改,意味著券商推薦的上市企業的材料要作相應修改,最新的財務數據要加上去,與此相應的一系列數據都要調整,這是企業這一塊的工作;然后進入券商的內部發行審核小組(內核組),內核組不是每天都開會的,內核組討論后一般會提出一些問題,然后需要重新回去修改;所有這一切都做完了,主承銷商在報送上市申請文件草稿前,深圳證券交易所還要組織對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進行《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法規考試;深交所收到正式文件后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決定;深交所對正式文件進一步審核后在45日內將初審報告和正式申請文件提交創業企業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創業企業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討論通過后,中國證監會征求省級人民政府或國務院有關部門意見,相關部門在7個工作日內給出答復;中國證監會依據創業企業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意見,出具核準公開發行的文件;然后再安排怎么發行股票,從登招股說明書到股票發行完畢又是10天左右下去了。從時間上來講,年內創業板掛牌交易時間根本來不及。更何況創業板和A股發行不太一樣,創業板開始時上兩三家是沒有意義的,比如9點鐘開盤10點半賣完了,人家買完了不賣了怎么辦?接下來的幾個小時干什么?所以還要積累一批企業一起掛牌,年內肯定來不及。
王國剛說,現在有一種說法叫“超常規”,超常規當然什么事情都會發生,但既然我們說二板市場是規范的、按照國際慣例來的,就不應該在一開始起步的時候不規范。創業板現在比起主板已經打破了一些程序,如一年上市輔導期免了,股份有限公司改制一年后上市的規定也免了,但創業板的上市程序不能免,該走的程序要走,如果一開始什么都可以省略,那么一開始就是不規范的。
現在盡管關于這方面的爭論還有不同的意見,不管哪種意見,年內創業板要掛牌交易可能性幾乎沒有,因為時間來不及。王國剛強調說,這中間的許多傳言是不準確的,比如有些人將深交所10月28日測試交易系統本身的完善性說成是掛牌,這種說法完全錯誤。
創業板在年內推出有兩種不同的說法:一種說法是以規則出臺、就是年內把創業板的有關規則公布為準,有人說這就叫創業板推出了;第二種認為創業板推出是掛牌交易,要有股票在創業板上,鑼一敲交易開始了,這才算創業板推出。后一種的可能性沒有,前一種的可能性盡管也不大,但可能性依然存在。理論界傾向于用前一種觀點來看,但大多數人還是傾向于用后一種標準。
王國剛解釋說,為什么講規則推出只是一種可能性呢,因為許多人主張創業板規則的推出應該在《企業法》修訂完并通過了人大的批準以后,這樣創業板的規則才有法律依據,才能與《公司法》相協調(公司法盡管于去年做了調整,加了高新技術企業的內容,但還需要進一步調整)。如果按這種觀點,創業板年內肯定推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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