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環境、十五計劃與可持續發展座談會”的專家呼吁
記者劉建鋒北京報道“由于經濟發展中環境資源付出了相當的成本代價,環境的價值轉移進了國民經濟,如果衡量國家經濟的發展,光拿一
個GDP指標,毫不考慮環境方面所付出的成本,發展將不可持續”,日前參加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社會部組織的“環境、十五計劃與可
持續發展座談會”的專家呼吁將環境資源成本納入國民經濟核算體系。
國家統計局國民經濟核算司的曹克瑜發言說,他們正開展“中國綜合經濟與資源環境核算體系”的研究,它將包括流量部分與存量部分,其
流量部分反映國民經濟的一般經濟活動(不包括資源產業和環保產業)與資源產業、環保產業之間的供給和使用關系,體現我國的自然資源
產業活動、環境保護活動與一般社會經濟活動之間相互促進、相互制約的有機聯系;存量部分反映我國經濟活動中創造積累的龐大的生產資
產、豐富的自然資源等構成國家財富的重要內容的存量規模與結構,以及生態環境的質量狀況,體現我國進行可持續發展所需要的經濟資產
條件、自然資源的潛在支撐力和生態環境的容納度。自然資源和自然資源存量規模的不斷擴大以及環境質量的逐步改善,是我國可持續發展
的重要量度。
據了解,國外已有如上的核算方法并且已經成文,但在我國,還存在一個難于推廣的問題。有專家反映說,即使在國家統計部門,現任各個
部門的主管官員都頗感棘手,反而是已經退休的原主管官員們在努力推動,可能現在提出的核算方法在可操作方面存在著一定的缺點。
專家們表示,將盡可能使有關的核算方法在合作研究解決操作層面的問題后得以盡快地進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