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消息 據(0639)株洲慶云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最新公告,該公司收到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應訴通知書,原告山東省商業集團總公司起訴該公司(第一被告)和萬時紅集團有限公司(第二被告)、大連北大企業集團公司(第三被告)、大連北大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四被告),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償還代墊信用證本金、利息、進口代理費及其它代墊費用,共計人民幣3,364,796.60元。
公告稱:由于萬時紅集團拒不履行1999年7月21日本公司與萬時紅集團有限公司簽訂的《債權轉讓協議書》中相應責任,導致原告起訴本公司。本公司將保留對萬時紅集團行使追索權。(上證網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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