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9月11日訊 首都機場工商分局和機場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今天對機場候機樓內的經營商戶進行了聯合檢查,盡管商品質量基本令人滿意,但記者發現,其令人咋舌的商品價格高居不下仍是旅客反映強烈的問題。
在候機樓三樓一家餐廳里,因航班延誤而不得不留下來吃午餐的旅客朱先生告訴記者,他在這家餐廳買了一份套餐,包括雞翅、炒豆芽、板栗燒甲魚3個菜,一碗飯、一碗湯和兩塊西瓜,共78元人民幣。再加一小碗茶10元人民幣,一頓飯共花了100元。對于這個價格,在機關工作的朱先生認為實在太貴了,同檔次的飯在外面飯館“也就值三四十元”。他不滿地說:“在這里我沒有選擇,因為實在太餓了。”
這里其他商品的價格也高得驚人,候機樓內一家咖啡廳的價格表上顯示,外面每瓶賣二三元的礦泉水在這里標價12元/瓶,每聽賣3元以下的可樂在這里也標價12元/聽,一杯紅茶更被賣到20元。
據首都機場工商分局一位負責人介紹,目前銷售商品使用三種價簽,一種是物價部門限定價格的紅色價簽;第二種是指導價格的藍色價簽;第三種為放開價格的綠色價簽。而候機樓內各家商店內的商品幾乎都為綠色價簽。
這位負責人解釋說,新航站樓招租時,許多商戶誤認為這里客流量大,肯定能賺錢,因此在競標中紛紛抬高租價,致使樓內的商店地租普遍極高,物價也就因此被不得不抬了上去。但經營一段時間后商戶們發現,這里的生意并不像想象的那么好,據估計60%以上的商戶都在賠錢經營,目前已有15個攤位退出,這就使機場新航站樓內的各家商店、餐廳的經營陷入了惡性循環之中。
首都機場物業部的楊麗輝女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首都機場屬于特種行業,其商店和餐廳的價格都是由各商家根據租金等方面的因素確定,并經國家有關部門認可放開的,而事實上國內其他一些機構的部分商品價格還遠遠高于首都機場。作為首都機場的物業管理部門,其職責還在于保證使機場內的商品明碼標價,并保證其售出商品的質量,而有關規定則允許商家根據其情況,在有關部門限定的“度”之內確定。
一些消費者認為,不管有關機場物價的爭論將如何了斷,其價位都應在保護商家和旅客兩方利益的條件下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