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就新的收費標準采訪了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有關負責人。該負責人說,這次調整的主要目的是為了降低購房者的負擔,支持中、低收入家庭購買住房,而購買高標準、大戶型的借款人并不是公積金貸款的主要服務對象。
據了解,新的收費標準9月1日起實施,以住房資金中心開據的抵押物審核評估通知單的簽發日期為準,而9月1日以前開據抵押物審核評估通知單的,還實行原來的收費標準。而收費計算方法以評估額為基準,數額精確到10位,個位數四舍五入。例如,如果有人買房,他的抵押物評估值是61.4785萬元,他的評估收費就是614785元×5‰=3074元。評估完成后,如果因為個人原因而停止辦理貸款的,依照以前的收費標準減半收費;如果是由于金融機構調息而停止辦理貸款的,收取300元費用;而因抵押物變更要重新評估的,收取費用300元。
該負責人指出,調整收費后,購買小房子的人以后用公積金貸款更合適了。購買70萬元以下房產的借款人,負擔會大幅下降,下降幅度最多可達80%;對于購買70萬元以上房產的借款人,負擔有所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