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600009)于2000年2月25日發(fā)行的13.5億元“機場轉債”今起進入轉股期,轉股期長達4年半,即從2000年8月25日起到2005年2月24日的交易日,機場轉債的持有人隨時可根據自己的意愿將轉債轉換為上海機場股票。
機場轉債是1997年國務院頒布《公司可轉換債券管理暫行辦法》和1999年《證券法》實施后,A股上市公司首家發(fā)行的真正意義上的可轉債。上海機場總經理李德潤說,作為一種金融衍生產品,對投資者而言,機場轉債具有“上不封頂,下可保底”的投資特性。因為,在長達4年半的轉股過程中,轉與不轉,什么時候轉,完全由投資者自行決定,到2004年8月25日,不愿意轉股的投資者可向上海機場回售其持有的機場轉債,回售價格為面值的107.18%。
公司有關方面負責人稱,機場屬于帶有壟斷性質、穩(wěn)定成長的公用事業(yè)。上海空港的“十五”目標是建設成為亞太區(qū)的航空樞紐港,從長遠來看,上海空港有很大的發(fā)展空間,投資者投資上海機場也應“風物長宜放眼量”。(記者夏雄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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