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改革的步步深入,職工的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基本醫療費保險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關注。職工在退休后、下崗時、生病中渴望著資金的周濟,然而有一些單位卻拖欠甚至拒絕給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使得這些單位的職工很無奈。
財政部部長項懷誠日前明確表示,國家將在強化社會保險費征繳的基礎上,研究開征社會保障稅,并采取包括變現部分國有資產在內的多種措施來充實社會保障基金。社會保障稅如同一支利箭搭在了弦上,社會保障“費”改“稅”已是情勢所趨。
據了解,有關方面的基本思路是,將目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基本醫療費保險合并,統一改征社會保障稅,納稅人為各類企事業單位及其職工,稅基為工資總額,具體分為個人納稅稅基、單位納稅稅基,稅率由中央統一確定,由稅務機關統一征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為營造一個獨立于企業事業單位之外的社會保障制度,創造穩定可靠的基礎。
國家稅務總局科研所特約研究員、天津財經學院財政系劉植才教授對此的評價是,開征社會保障稅具有多方面益處。以養老保險金為例,今年上半年本市企業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情況顯示:共發放人數58.1萬人,發放率達到78.2%。有關人士坦言社會服務機構的發放工作基本順利,比較大的難題仍舊是個別企業繳納養老保險費不及時致使養老金沒有及時劃到離退休人員賬戶上。此外,據了解,前幾年養老保險統籌工作,有的歸勞動部門管理,有的歸行業部門管理,因此有的按地區統籌,有的按行業統籌,條塊分割造成了保險金來源渠道少,共濟性差,即養老金不能互相“抽肥補瘦”,加上養老金沒納入預算管理,運作中存在不規范,因此在發放時就有了問題。又由于養老保險大多由各地方統籌,很多人如果跨地區工作就有可能得不到另一地區的養老統籌,以致人們難以瀟灑走天下。針對以上情況,由稅務機關執行國家統一的社會保障稅將彌補以上的種種不足。他認為開征社會保障稅后,可借助稅收的強制性,由稅務機關強有力的專業手段配合法律支持可減少拖欠情況,把拖欠單位強行納入社保范圍;又由于稅款是國家預算收入,將被納入規范的預算管理,社會保障資金的運行將被置于權力機關監督之下,因此將更為公開透明;而且開征統一的社會保障稅有助于打破地區、部門、行業間的條塊分割,還可促進人員的跨地區流動。
劉教授最后分析說,社會保障“費”改“稅”,改的不僅是名稱、不僅是執行機構,而是整個機制的改變。在此情況下,職工的利益能夠得到進一步的保證。有關人士還稱“三費合一”、開征社會保障稅不僅涉及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而且將影響到居民對今后生活的預期,進而影響全社會居民消費以及經濟增長。如果鼓勵人們今天多消費、甚至“花明天的錢”,就必須保證他們會獲得穩定而良好的預期,人們只有擁有了現實的經濟保障后,才能為明天做好理智的經濟規劃,從而刺激經濟增長。雖然開征前因其特殊性會遇到一定的阻力,但社會保障稅的開征已是大勢所趨,隨著國家經濟的日益發展,這一稅制還將會逐步完善。本報見習記者劉英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