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近來省內某市貸款投放持續增長,但貸款分布卻出現了過度集中的情況:少數幾家大企業得到的貸款,要占全市貸款新增量的50%以上。與此同時,一些同樣有著資金需求的中小企業,卻在望“貸”興嘆。這個市出現的雖屬個別現象,但它所反映的問題卻令人思考。
近年來,伴隨著銀行商業化步伐的加快,金融機構的利潤意識和防止風險意識大為增強,這表現在具體行動上,便是更加注重對貸款項目的選擇,一些效益好、還款有保障的項目,成了各家銀行爭奪的對象。
客觀地講,銀行不再盲目貸款,而開始注重對項目(包括企業)的選擇,這應當是件好事。但在此過程中,也碰到了如何從總體上對有限的資金進行合理配置的問題。以時下銀行業較多采用的綜合授信制為例,這本是國際通行的做法,它一次性授予企業以一定的貸款額度,在此額度內,企業可隨到隨貸,省去了以往重復審批等麻煩。可在個別地方,有的一家大企業便有七八家銀行爭著授信,所給的貸款額度根本用不完。相形之下,如果把這些寶貴的貸款額度“拿”出一些,授予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這樣效果會更好。
另外,從銀行自身看,資金投放過于集中在少數大企業,也不利于信貸資金的安全。一旦這些企業有什么意外,銀行的風險可就大了。當然,中小企業對貸款的需求有著自身的特點:貸款需求往往較急,貸款需求頻率高,貸款需求量相對較小,項目本身不穩定因素多……由此增加了銀行審查、監管的難度。但惟其如此,才更需要金融部門強化服務意識,在實踐中不斷完善有關信貸措施。這樣,對銀行自身改革也將是一個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