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汪濤)葫蘆島鋅業有限公司(0751)股份日前獲得退稅約1.07億元。公司今日就此事發布重大事項公告。據了解,該筆稅款已經到帳。
公告稱,公司近日收到葫蘆島市國稅局第二分局的批復,同意對公司1997年綜合利用產品實現計稅利潤免征所得稅62367056.22元,對1998年綜合利用產品實現計稅利潤免征企業所得稅44634412.2元。
據了解,“綜合利用產品”即企業在原設計規定的產品以外,綜合利用本企業生產過程中所產生的、并在國家有關部門發布的《資源綜合利用目錄》內的資源作為主要原料生產出來的產品。根據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國家計劃委員會、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經貿發(1996)809號文件精神,以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1994)財稅制001號《關于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通知》第一條第三款,綜合利用產品生產所得自生產之日起免征企業所得稅5年。
鋅業股份董事會授權人樊建章介紹,公司作為有色金屬冶煉企業,在主要生產鋅和鋅深加工產品的同時,還利用煉鋅過程中產生的原料提煉生產一些稀散金屬,這就是公司新增的綜合利用產品。樊建章稱,公司生產綜合利用產品,首先可以有效的利用資源,提高資源的利用率,減少資源浪費;其次,可以減少排放、減少污染,提高環保水平;最后,稀散金屬屬于新材料,可以為公司發展新材料產品打下良好基礎。所以,對綜合利用產品的生產,國家還是非常扶持的。
據悉,在獲得1997年和1998年的退稅后,此后3年鋅業股份將還可獲此項稅收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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