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谷冬:以股抵債對非控股股東真的是利好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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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24日 14:05 新浪財經 | |||||||||
蕭谷冬 8月27日電廣傳媒(資訊 行情 論壇)的以股抵債方案將要提交臨時股東大會審議。到目前為止,大多數學者和股評專家在媒體上發表的評論認為此方案可以縮減總股本,在上市公司每年利潤一定的情況下,可使每股的收益增加,從而使非控股股東受益。但此貌似利好非控股股東的方案其實根本經不起深入分析。
股東是上市公司的擁有者,只有對上市公司有益的方案才是對全體股東的利好。現在拋開控股股東違法占用上市公司資金對上市公司造成損害的既往事實不談,只談以股抵債對未來上市公司的影響也可很清楚看出以股抵債對非控股股東根本不是什么利好。 控股股東抵債后仍然擁有上市公司的大量股票,所以只要上市公司有盈利,并進行分紅,控股股東就可拿到上市公司的股利。本來是控股股東欠上市公司的資金,而抵債后其不但不用還錢,還能繼續從上市公司那里得到股利現金。而對上市公司來講,除繼續向控股股東輸入資金外,自己得不到一絲好處。 如果控股股東不能以股抵債,其欠上市公司的資金最終還是要還的,欠債還錢是天經地義的事,所以上市公司可在控股股東沒還清債務之前,每次分紅時將控股股東所得的紅利扣留,以抵其欠款。這樣,上市公司便無需再向欠債控股股東支付一分錢 直至其將所欠債務還清。對扣留的股利,上市公司可留作自身發展或分給其他股東。這才是對上市公司和非控股股東的最大利好。 另外,上市公司還可通過法律手段要求欠債控股股東還錢,如果控股股東無現金還債,就應該按照有關法律實施破產處理,將其資產或股權拿去拍賣,將拍賣所得的錢歸還給上市公司。從而增加上市公司實力。這也是對上市公司和非控股股東的利好。 由此看來,以股抵債除對欠債控股股東有利外,對上市公司和其他股東根本談不上什么利好。它只是控股股東把對上市公司和其他股東利益的違法侵占行為變成合法行為的一種手段而已。 新浪編者注:本文為作者授權新浪網獨家刊登之作品,所有媒體及網站不得轉載,除非獲得新浪網及作者本人書面授權并注明出處為新浪網。欲轉載者請來信finance2@staff.sina.com.cn, 或致電:(010)62630930 轉5173聯系。本文觀點純屬作者個人意見,與本網站立場無關。非常感謝廣大網友對新浪財經頻道的支持,歡迎賜稿與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