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來監管證監會 理好三大關系--拯救股市(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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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2月02日 16:31 新浪財經 | |||||||||
對于監管者來說,股市監管工作頭緒多、任務重、責任大,除了接受方方面面的監督之外,必須提高自身的監管水平,正確認識和處理三個方面的關系。 一是“裁判”和“教練”的關系。監管者必須當好“裁判”,這是毫無疑問的。但是,僅僅當好裁判員是不夠的。不管是上市公司,還是擬上市公司,大量的不規范現象除極少數是有意違規外,大多是缺乏相關的法規知識或認識水平有限所致。僅靠“鳴笛”是不夠的
二是管理監督與服務的關系。作為監管者,不論是從事“場內裁判”,還是做“教練”,都是處在一種監督或教導別人的位置上,很容易產生居高臨下的優越感,自覺不自覺地忽視為監管對象服務的責任。本來監管者是市場的“公仆”,卻很容易異化為股市的“父母官”。為監管對象提供熱情服務與嚴格管理監督一樣,都是監管者份內職責,都不可偏廢。要對來訪者熱情接待,對有關咨詢認真解答,對不正確的質詢耐心說服,對有關的批評、意見和建議誠心聽取,并認真研究采納。 三是監管別人與規范自己的關系。俗話說,打鐵還得自身硬,要使監管別人具有說服力、權威性,自己的行為必須是規范的、高尚的。其中道理無須贅述。在規范自己方面,首先,要用制度規范自己。對有關上市公司的所有審查與檢查事項,辦事程序、目標責任、紀律要求等,都用制度形式確定下來,并向監管對象公開,使監管工作進一步增強透明度,這樣有利于接受外界監督,有利于規范監管者自身的行為。其次,用道德約束自己。秉公執法,不循私情,不圖回報,不搞報復,以高尚的道德水準一視同仁地對待工作,公平、公正地處理職權范圍內的事。要通過自律,做一個內行的、清醒的、負責的和廉潔的監管者。 (注:本文為蔡慎坤先生授權新浪網獨家發布,嚴禁轉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