酈曉工作室:全流通的關鍵在確立甲方乙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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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1月16日 16:13 新浪財經 | |
酈曉工作室 甲方是持有不流通股權的大股東,應該是國有資產的代表者,具體來說是國資委及相關機構。最近一段時間,國資委在證券市場之外,實現股東的多樣化。 乙方則是持有可流通股權的小股東,中小投資者,所謂的散戶,也包括持有流通股的 那么本來整個邏輯就很簡單,只要甲方和乙方都認可,就是合適的全流通解決方案。當然每家上市公司都有不同的情況,那么就有相應不同的全流通解決方案。 現在的問題是有一個“管理層”的概念。管理層好像不是所有者。證監會征集了無數全流通解決方案,但是沒有一份予以采用。根本在于,證監會不是大股東,不是國有資產的代表者,不是這個問題的甲方。 然后就可以解釋,一段時間來聲音的混亂,剛出一個消息,馬上又出現不同的消息。幸好這類事件已經太多,不再對市場造成干擾。原因就在于處于角色中的不是當事人,而當事人則要進入角色。 回過頭來,最初的解決方案,也就是融資再融資的時候,按市值減持10%,是證監會角度下能做出的唯一方案。并且這一方案,與其說是基于解決全流通,倒不如說是市場角度,全流通的執行方案。這一執行方案仍然在海外上市的國企中執行。 實際上是對的,證監會既不代表甲方也不代表乙方,她是市場管理者。在全流通問題解決中,證監會應該扮演一個全流通解決方案決策程序的制定者。在什么樣的情況下,甲方和乙方協商出的解決方案是合法的。 也是一個很復雜的程序問題。一份全流通解決方案中,國有資產的代表者已經認同,但是中小投資者是一個群體,或者有一部分贊同,另一部分不認同……當然,證監會完全能夠做好這一工作。這一工作固然是針對全流通,但是對未來的許多問題都有普遍適用意義。 其實我們要檢討。本來中小投資者和國資委在這一特定事件中,都是平等的民事主體,有問題商量著辦。我們依然有依賴感,認為自己不用多考慮,政府,或者所謂的管理層會把事情都做好。或者有反應,就是一個勁地抱怨。 我以前租過半座小樓,用于倉庫。然后房東,一個老農民,有一天說不續簽了,原因是政府拆遷,他已經和政府商定。事后我知道,他為自己爭取了很多,應該是相當滿意。那么在這一事件中,他很好地作為一方同政府部門協商。反過來,資本市場中的眾多投資者,好像是更高級一點,反倒是缺乏這方面的意識。 最后是一個國有資產流失的問題。拆遷補償其實要比全流通問題復雜,要同成千的拆遷戶一個個談,但是很少有建設不能按進度進行的,適當妥協有時候是必要的。 新浪編者注:本文為作者授權新浪網獨家刊登之作品,所有媒體及網站不得轉載,除非獲得新浪網及作者本人書面授權并注明出處為新浪網。欲轉載者請來信finance@staff.sina.com.cn, 或致電:(010)62630930 轉5231O3聯系。本文觀點純屬作者個人意見,與本網站立場無關。非常感謝廣大網友對新浪財經頻道的支持,歡迎賜稿與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