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強獨家文章:大股東的心態--也談全流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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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12月05日 15:06 新浪財經 | |
韓強 近日《新京報》連續發表《上市公司:不希望成全流通試驗品穩定壓倒一切》、《眾多非流通股股東未表態全流通只是一廂情愿?》的文章,反映了非流通股大股東對“全流通”的看法。 一家已經施行了MBO的上市公司證券部工作人員認為,非流通股上市進行全流通是必然的。在市場機制急需健全的情況下必須這么做。但原來經過改制過來的國有企業上市公司并不可能會同意這樣一種方案,國家也不可能出來一個強制性的政策來強制這些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進行上市流通。同時,他還特別說道:“如果要試點的話,千萬別拿我們公司作為試點,我們并不愿意當這個試驗品。一旦試點,誰也不知道會出現什么樣的情況,哪個上市公司愿意折騰來折騰去。我們希望有一個穩定的發展環境,我們并不希望因此而成為沖鋒陷陣的排頭兵。” 這就是當前非流通股大股東的看法。實行了MBO的公司希望非流通股能夠流通。為什么呢?因為現在的MBO都是在凈產值附近,甚至用比凈產值還低的價格收購非流通股,他們當然希望早流通,所以才有非“流通股上市進行全流通是必然的。在市場機制急需健全的情況下必須這么做”的說法。 一些國有股大股東不希望全流通,所以打出了“穩定壓倒一切”的旗號。還有一家公司證券部的一位先生說:“從上市公司的角度來說來說,我們并不希望全流通那么快施行,我們還是希望晚一點,因為我們的資產比較多,或許流通起來就會更為復雜。同時我們的國有大股東對我們上市公司比較支持,思想也比較解放,不存在圈錢、侵占小股東利益等不良行為。” 這好象在說笑話。眾所周知,非流通股的成本遠遠低于流通股,通過高溢價發行新股,讓投資者為非流通股做貢獻。但是分紅時,非流通股與流通股享受同樣的利益,投票時,非流通股利用一股一票,貫徹自己的意志,流通股反對也沒有用。正是這種所謂“穩定”,使大股東的特權成了最穩定的即得利益者。但是大股東特權的穩定卻帶來了股市的不穩定,大股東可以利用關聯交易向母公司轉移資金,也可為所欲為。還可以利用配股增發讓流通股不斷地做貢獻。因此所謂“穩定壓倒一切”,實際上是非流通股大股東的特權壓倒一切。這種特權顯然是不符合三公原則的,誰能想象一個存在著特權的市場能給投資者帶來信心? 我們還看到新發行時,招股說明書什么好聽就說什么?一旦股票發行完畢,大股東提出的方案,誰不同意也不行,因為“方案不可能顧及所有方面的利益”,所謂“不可能顧及所有方面的利益”,說穿了,就是方案首先要顧及大股東的利益。但是這一招兒只有在內地A股市場上靈驗,一到國際市場上就不靈了。一些公司發行H股,幾乎是凈產值的價格,能把股票發出去就覺得成績很大。 最近有一種說法:“現在國有股流通當中最大的問題,大家都怕吃虧,大家多少要有點收獲,現在就要解決這個。所以辦法的基礎就是我們的國有企業一定要辦好、辦強,有一個比較高的回報率,那這些事情的處理就有了比較好的前提。所以兩方面工作,一方面努力尋找這樣的辦法。另一方面就是要把我們的企業辦好。這兩方面做好了,大家都有便宜可占,那就沒意見了。” 這種說法表面上看很公平,似乎企業辦好了,大家都有便宜可占,那就沒意見了。其實,這不符合深滬股市10多年的現實,90年代股票發行的時候,很多投資者正是抱著這種想法買股票的。“企業辦好了,大家都有便宜可占。”然而事實卻不是如此。 股票發行時,流通股為非流通股的凈資產值增加做出了巨大的貢獻,同時,B股、H股低價發行也獲得了與A股流通股同等的權利。現在,向外商和民企轉讓國有股和法人股幾乎是凈產值,而這個凈產值中又包括著流通股所做的貢獻。也就是說,非流通股、H股、B股一直在占流通股的便宜。甚至經常出現配股、增發時,非流通股棄權的情況,要不然,怎么會有轉配股,甚至在股票編號中出現XX轉、XX轉轉。一個市場竟然出現一個公司多種股票、多種價格的現象。這不符合《公司法》、《證券法》所規定的三公原則。我們的普通投資者是非常善良的,他們總是想“企業辦好了,大家都有便宜可占。” 但是,廣大投資看到的卻是“一股獨大”。當然任何公司都會有大股東,但是在深滬股市上,應該說是“一股獨霸”,大股東的非流通股成本遠遠低于流通股,所以一些大股東不思進取,卻想方設法地搞增發、配股。有的公司賠得凈產產成了負數卻要全體股東拿出50%的股權做“重組”的代價,還美其名曰“突破法律空白”。為什么會出現這種怪現象?就是因為股權結構分裂,不按市場經濟規律辦事。現代市場經濟的原則就是公平競爭,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樣廣大投資者對公司大股東才有監督作用。 事實很清楚,長期以來非流通股、B股、H股一直在占A股流通股的便宜。現在的問題是:能不能放棄這個特權?如果他們不放棄這個特權,那就很難找出大家都接受的方案。 廣大投資者要求很明確——公開、公平、公正。這不是吃虧或占便宜的問題,而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則。現在的問題是:我們的市場管理者能否做到“三公”,取消非流通股、B股、H股一直在占A股流通股便宜的特權。這才是問題的關鍵。 我們知道,近兩年在新股認購中,曾經在著機構投資者只交30%保證金,普通投資者要交100%保證金的情況。這個不公平的做法終于改變了,因為機構投資者越來越多,要優惠國內的機構投資者,就會推衍到QFII等國際投資者,而且各種機構都要優惠,就會照顧不過來,分攤下來,每個機構所得到的優惠也很有限,不如干脆取消。取消了,大家都平等了,誰也沒有意見了。同樣道理,取消非流通股、B股、H股的特權,大家都平等了,也就沒意見了。在平等的條件下,你選擇投資哪個公司,什么價格買股票就是自己的事了。現在廣大投資者對這個問題認識越來越清楚,所以才有投資基金在新股發行過程中,與某公司討價還價的事情,才有投資基金對某銀行發行可轉債提出不同意見的情況。 盡管取消非流通股、B股、H股的特權是件復雜的事情,還需要較長的時間,但這是大勢所趨,不可阻擋的。因為市場經濟的基本原則是:公開、公平、公正。 新浪編者注:本文為作者授權新浪網獨家刊登之作品,所有媒體及網站不得轉載,除非獲得新浪網及作者本人書面授權并注明出處為新浪網。欲轉載者請來信finance@staff.sina.com.cn, 或致電:(010)62630930 轉5231O3聯系。本文觀點純屬作者個人意見,與本網站立場無關。非常感謝廣大網友對新浪財經頻道的支持,歡迎賜稿與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