閻海琴:如何防止第N個招商銀行現象的重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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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10月21日 11:08 新浪財經 | |
閻海琴 招商銀行不超過100億可轉債的發行可真是給管理層出了一道難題。批準吧,證券市場肯定會產生重大的負面影響;不批準吧,股份公司的股東大會是該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在合法的前提下(暫且不談本次招商行發債規模是否合法),法律上并沒有賦予管理層否決股東大會決議的權利。因此,這種狀況實際上也就是把國有股能否減持、是否減持、以及怎樣減 第一層。堅決中止含有三分之二不流通股份的上市公司繼續發行股票上市。因為我國的股份公司中最初約定的是有不低于三分之一的股份不參與流通,因此流通股股民才以很高的價格認購他們的股票。如果不是有這樣一個約定前提,認購股票的價格也就不會這么高,這樣就可以用同樣的出資額購買更多的股票,從而占有相對多的股份,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說,是由于部分股份的不流通才導致了股票的高議價發行的成功,進而使流通股股東降低了在股份公司中應有股份的比重。權力的不對等正是由此而形成,人們的怨聲載道也自此產生。所以,現在當務之急應該做的而且也是能做得到的是在發行新股的過程中最大限度的限制非流通股的出現:至少應該按照《公司法》不低于三分之一的要求的底線去做,不要讓它人為的倒三七,即設定三分之二的股份不讓流通。這種做法無疑是對全部股東利益、股東權力矛盾的激化。這是必須要立即糾正的而且也是能夠做得到的、也是合法的。 第二層。將股民的權力劃分為兩種,一種是經濟學意義上的權力,一種是社會學意義上的權力。歷史造就了這種權力分配的不公,那么就只有面對歷史客觀的解決這一歷史難題,F在可行的辦法應該是還原歷史的股份份額,使其等量化,消滅理論上的同股同權,將單一的從經濟學角度出發的同股同權同價同利的提法賦予社會學的涵義。也就是說,股民的權力應該分兩種:一是一般意義上的分紅、派息、配股等經濟行為上的權力,二是必須具有經營權、控制權、決策權、甚至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等的權力。譬如,假定一公司注冊資本一個億,流通股3000萬,議價發行時5元錢,那么,按照份額進行折算,流通股東的權利有3000萬乘5元得1.5億的份額;非流通股則擁有7000萬乘1元得7000萬的份額。全體股東均依據這個份額的大小決定是否參加公司股東會或者被決定能否進入董事會。這種按照份額獲得的權力僅限于社會學中的權力,即僅以此作為投資決策、“參政議政”權力的依據,而并不以此作為經濟學中的股利分配的尺度,在股利分配時,仍需還原成實際所購得股數。如在前述例證中,投票決策時流通股東具有1.5億份的權力,非流通股東具有7000萬份的權力;但是在分配時,分紅派息仍可按照3000萬股和7000萬股進行。由于經營權和所有權的分離,所以,對這種股權份額新賦予的社會性不會影響公司的正常運行。這是一種“以夷治夷”的做法,即對目前誰也管不了的“股權割裂”的一種真正意義上的權力的割裂治法。這種方法一方面可以遏制住獨大一股對權力的濫用,另一方面也可以形成新的利益均衡機制,沒有矛盾機制的產生,權力的濫用就永遠不可能受到約束。 第三層。科學的提高再次融資的門檻。如果由于主客觀原因發行制度難以在近期內改變,如果由于主客觀原因股東的社會權力難以象第二種方案所提及的那樣順利實施,那么最后的防線是必須采取一種補救的措施,這種措施就是對二次融資進行嚴格的限制,即通過科學合理的指標限制一些上市公司權利的濫用,比如: a)擬再融資公司的發展速度至少要和國家對該行業要求的總的發展速度相匹配、; b)它們對投資者的回報至少要高于投資人的心理預期; c)擬二次融資公司在歷史上從來沒有過任何違法違規違紀行為; d)它們的前次或前幾次的募集資金用途從來沒有發生過重大變更; e)前期承諾的各項財務指標必須完成并且必須超額完成; f)經營班子曾經合理科學的使用了前期的募集資金并且可以證明該領導班子又可以繼續駕馭使用更多資金的能力; g )與大股東的關系以及與大股東背后的關系必須是清晰的,沒有發生過大的債務問題,至少在申請再融資期間沒有與大股東發生直接或間接的債權債務關系,等等。只有在這些前提下,才能允許老上市公司對二次融資的申請。 這三條內容均有法可依、有據可查、有利可圖。無論是同時實施,或者是依次實施,只要是盡快實施,都可以推動中國證券市場的發展,F在的問題不是能不能實施的問題,也不是人們認識到還是沒有認識到的問題,而是愿意不愿去這樣做的問題。 招商轉債的決定給全國人民上了一堂生動的利益斗爭教育課?陀^的說,無論是誰,只要是招商銀行的管理層,只要法律上沒有明顯的障礙,只要能為招商銀行和大股東帶來巨大的利益,在法律與公德的天平上,就一定會“冒天下之大不諱”而觸摸在法律的邊緣去摘取誘人的錢囊。其實,那些詛咒招商銀行管理層的人當他有朝一日大權在握的時候、在巨大的利益面前、在法律沒有重大障礙面前、在擁有全體股東中的絕大多數支持者的面前也不會無動于衷不去最大限度的、不失時機的募資圈錢的。在剛性的法律、柔性的道德面前,在巨大的利益誘惑面前,誰又會放棄利益而單方面的爭當道德的衛道士呢? 招商銀行是聰明的,中金公司是精明的,愚笨、木訥和呆滯的是我們現行的有關法律和制度,所以,我們也別再抱怨歷史了,也不要詛咒有關具體的單位和個人了,也更不要祈求或者幻想獨大一股的憐憫了。辱罵和恐嚇肯定不是戰斗,我們應該做的,是趕緊修改相關法律文本、制度條例,或者想出可以立即生效的辦法措施!芭R淵慕魚不如退而結網”,不期冀相關部門在問題沒出現之前就提前制定出合理的規章制度,只希望有關部門在矛盾叢生的今天,至少也該在對方頻頻出招的情況下去接上它一招。民心呼喚法律的健全,同時也呼喚規章制度的快速反應、快速修改。 當然,法律是靠不斷修訂來完善的,規章制度、游戲規則也是在現實中豐富的。足球比賽中的“越位”相信也一定是在無數次的輸贏爭執當中被迫制定的規則,這種規則形成了現代足球場上的“造越位”、“反越位”的精彩場面,如果沒有類似規則的公平建立,也就必然不會有成萬上億的球迷為之經久不息的歡呼雀躍。 所以,大家萬眾一辭詛咒招行又有什么用?一些基金成立的臨時聯盟抵制招行股東會的決定又有什么用?不是一個層面的“蚍蚨”怎能撼得動大樹?即使說萬一這次招行由于各種原因改變了方案,那誰又能保證不再出現第二個、第三個、乃至第N個招商銀行?即使本次招商銀行管理層的恩賜性的承諾可以兌現,這種孤立事件對于未來的第N個招商銀行的出現也一定不會有歷史性的推動作用和借鑒意義。市場經濟是殘酷的其秩序也不是靠恩賜和善良來維持的。中國隊在世界杯輸給巴西隊難道抱怨巴西沒有手下留情太不給面子了嗎?難道祈求巴西隊恩賜恩賜下次少進幾個球嗎?對于屢戰屢敗的足球,需要中國人自己努力增強體力提高技藝;對于屢屢濫用的大股東的權力,則需要全體投資人獻計獻策,同時更需要有關部門完善法規制度。無論是一般投資人還是管理層的領導都應該明白這樣一個樸素而淺顯的道理:即祈求招行在巨大的利益誘惑面前坐懷不亂是一種一相情愿的天真愿望,祈求大股東的憐憫和恩賜和施舍決不是出路,與虎謀皮最終也只是一種幻想。流通不流通不是本質,本質是權力的不對等,所以,制定公平公正的法律文本、維護廣大人民的利益和權力才是根本。 新浪編者注:本文為作者授權新浪網獨家刊登之作品,所有媒體及網站不得轉載,除非獲得新浪網及作者本人書面授權并注明出處為新浪網。欲轉載者請來信finance2@staff.sina.com.cn, 或致電:(010)62630930 轉5173聯系。本文觀點純屬作者個人意見,與本網站立場無關。非常感謝廣大網友對新浪財經頻道的支持,歡迎賜稿與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