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越新浪獨家文章:無人有權論“是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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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9月26日 15:51 新浪財經 | |
張越 近來,因媒體著文不實而引發的筆墨官司不斷。近兩年,因報道不實而打官司的事也屢見不鮮。即使打輸了,媒體的脖子依然梗著:咱要給公眾知情權。問題是您給公眾的是什么知情權?是不是公眾須要的知情權?這個標準誰來定?會不會成全了知情權而傷害了別人的隱私權?把道聽途說來的事散給公眾,豈非偽知情權? 知情權這詞大約是兩年前流行開的,因為個別媒體挖內幕出了名,大家群起效仿。在知情權這塊遮羞布下,隱藏著功利之心。為搶獨家,一些人通常只要聽說個事兒,不想辦法認真核實,先報了再說。如今此風正愈演愈烈,時常在遍體鱗傷股市身上再下一把黑手。 一家有責任的媒體,應該讓公眾享有知情權。但其出發點,是推動社會進步,推動市場健康發展。如果僅僅滿足于爆猛料,未免過于短視。不僅要讓公眾知情,還要想辦法維護市場穩定,避免造成劇烈震蕩。 寫到這,拿給一有新聞理想的朋友看。對方大怒,憑什么讓記者去維護市場穩定?有了新聞,將其準確及時告知公眾,這才是記者職責所在。至于其他的,管他個鳥。 我一時無語。倒不是被說服了,我可以很輕松地舉些例子。比如國資委,其責任是讓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那是不是說,就不用考慮市場穩定? 再比如百文問題。兩月前,我有意回避了談此事,只是靜靜地看媒體亂罵?我不發言,是不想再被人誤讀,被當成誰的托,或故意要滅誰。但現在,既然打算說出些道理,也就顧不得潔身自好了。首先,我不認識張繼升,好像在以前文章里對張還有點微詞,但我還是覺得,相比起來,張比那些亂罵他的媒體強的多。張至少在做事。嘗試些新事物,對這個市場大約總不會是壞事,罵他的人呢,只破壞,卻從不建設。你說張的方案不好,你總該給我們個好的吧?不挨罵的方案有嗎? 一種比較集中的意見是,張不應出手,讓百文死掉最好。這樣,合理的市場機制就建立了。但那些受傷的股民怎么辦?誰來給他們補償?百文嗎?要是有錢,又怎么會走到這一步?我從不認為張的方案最好(這樣圓滑地說,倒不是為了怕開罪那三十多位不同意方案的股民,如果他們有更好的,我也愿意為之鼓與呼,但有嗎?要知道,所謂最好,是張繼升在內的與事各方公認的最好),但我堅持認為,有總比沒有好,何況大數人能通過。 我們常聽到的話是,你應該怎么怎么樣,從小我們就在這種教育環境中長大成“人”,但我以為,中國的事,壞就壞在聰明人太多,總告訴你應該怎么樣,應該的事太多了,你做得到嗎?應該的標準又憑什么由某個人來定?我認為,你應該把每月工資至少一半交給災區人民,幫助他們重建家園。你應該拿起槍來,到中東去和侵略者作斗爭。我認為主編應該給我加薪,而主編則認為我寫完一周股市,還應該順手寫一周債市、一周匯市、一周期市、一周樓市、一周車市。 我們有權陳述自己的道理,去爭一個勝負。但是,我們任何一個人都不可以代替法律、代替制度去充當審判官。因此你可以不寄錢、不拿槍,我也可以和單位相安無事,這就是規則。 人人有權爭勝負,語出蕭伯納的《巴巴拉上校》。安德謝夫家族每一代都要留下一句至理明言,其中一句是人人有權爭勝負。但讓我喜歡的是后面一句,無人有權論是非。推已及人的想,你的見解受所處環境左右,未必公平,別人也是一樣。打個比方,我是站在投資者立場上的,就認為有利于已方的事情為對,穩定市場為對。很多媒體與市場關系不深,就以爆猛料為對。出發點不同,有什么是非可言。由此說,明辨是非,是件難事。 難不等于不可為,羅素先生說,真正的倫理原則把人人平等看待。這大約是持中之論,近于正道了。對證券市場,則不妨說,在論是非前,先讓自己良心清白。我自問德行有虧,但面對市場,希望還當得起這四個字。 寫下這些,并非由于一周來受到不少莫名的責難,而是出于對智慧的熱愛。當股市中人總在嚷著“尋找大智慧”時,不妨先學會些作人的道理。 新浪編者注:本文為作者授權新浪網獨家刊登之作品,所有媒體及網站不得轉載,除非獲得新浪網及作者本人書面授權并注明出處為新浪網。欲轉載者請來信finance@staff.sina.com.cn, 或致電:(010)62630930 轉5231O3聯系。本文觀點純屬作者個人意見,與本網站立場無關。非常感謝廣大網友對新浪財經頻道的支持,歡迎賜稿與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