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強:“北人”增發說明了什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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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1月11日 12:59 新浪財經 | ||
韓強 近期北人股份增發獲得通過。按照2002年7月頒布的《關于上市公司增發新股有關條件的通知》規定,公司申請增發時,其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于10%,最近一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于10%,個別情況最近一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于6%。但是,北人股份在2001、2000、1999年末的凈資產收益率分別為 有市場人士分析北人股份是擁有H股身份的A股國有大型企業,同一公司H股同其國內A股市場相比,價格很低,如果配股難以確定配股價。擁有H股的A股企業大都是國有大中型骨干企業,是行業中的龍頭重點企業,而且這些企業的資產規模大且歷史包袱重,政策在核準其增發時就不得不有所傾斜。北人股份是以生產“北人牌”膠印機而馳名的印刷機械企業,是中國目前最大的膠印機制造商,也是中國工業500強之一。在這方面青島啤酒就有先例。 這些分析雖有道理,但是卻有一個問題。既然管理層2002年7月頒布的《關于上市公司增發新股有關條件的通知》規定,公司申請增發時,其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于10%,為什么有些公司就可以突破這個規定呢?市場的規則可以因為某些“特例”而改變嗎?更何況“增發”常常是以所謂“市場化”原則定價的,常常是與二級市場價格很接近。在我們的股市中,非流通股的價格遠遠低于流通股,H股的價格遠遠低于A股,但享受的分紅權、表決權卻是一樣的,這不僅對A股的持有者不公平,而且增發A股之后的凈資產值是各方面股東共亨,有人稱之“為國際投資者做貢獻”,“為非流通股做貢獻”。如果一個市場總是讓A股股東做貢獻,那么所謂恢復市場信心,不就成了空話了嗎? 《證券法》、《公司法》都旗幟鮮明地寫著“公開、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則,但是我們的股市卻長期存在著流通股與非流通股權的不平等,A股與H股的不不等,還時不時地出現某些“特例”,市場的規則因人而異。在“超常規培育機構投資者”的旗號下,基金曾經享受新股認購的特權,一般法人和戰略投資者曾經以20-30%的保證金認購新股,而普通投資者卻以100%的保證金認購新股。一個市場多種規則,甚至還可以有“特例”,象“北人股份”這樣,是中國工業500強之一,就可沒有“達標”而增發。那么別的公司是不是可以同樣以“500強之一”而搞“增發”呢?既然“500強之一”可以搞“增發”,那么“600強之一”呢?“700強之一”呢? 最讓人難以理解的,某電訊公司去年11月希望在香港、紐約兩地的證券市場同時掛牌交易,打算將現在擬定的派息率由兩成提高到四成,目的是增加對機構投資者的吸引力,曾經舉行168億股H股發行路演,結果遭遇“黑色星期四”,最后將擬發行股數縮減55%,由原來的168億股H股減至75.56億股,重新募股,并且將招股價定為1.48港元,最終獲得超額認購。對國際投資者,可以許諾高派息,可以定價為1.48港元,可以減少發行數量。但是,另一些H股公司對國內投資者卻毫不手軟,例如某石化公司在香港以1.6元發行H股,2001年卻內地以4.22元發行A股,上市不長時間就跌破發行價。使內地投資者和社保基金成了套牢者。 現在A股市場是弱市,大盤新股的發行,已經讓市場的不堪重負,“北人”又要增發。所謂“同一公司H股同其國內A股市場相比,價格很低,如果配股難以確定配股價”,說穿了,就是想利用A股市場多圈錢,這不是明擺著的事嗎? 新浪編者注:本文為作者授權新浪網獨家 刊登之作品,所有媒體及網站不得轉載,除非獲得新浪網及作者本人書面 授權并注明出處為新浪網。欲轉載者請來信finance@staff.sina.com.cn, 或致電:(010)62630930 轉5231、5173聯系。本文觀點純屬作者個人意見, 與本網站立場無關。非常感謝廣大網友對新浪財經頻道的支持,歡迎賜稿與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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