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湘源獨家專稿:怎一個“特事特辦”了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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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1月07日 09:26 新浪財經 | ||
黃湘源 ST生態之獲準恢復上市,據上交所發言人稱,系特殊情形下的“特殊處理”。令人驚訝的并不是對ST生態的捉放曹,而是在證券市場如此重視規范化的今天,這種一而再、再而三的特事特辦,使得無論是退市還是恢復上市,似乎帶有了太多的不確定性的成分。 在退市制度好不容易光臨中國股市不久,“特事特辦”就曾打破過人們的信心。鄭州市中級法院就是按照“特例特判”的方式,越權判決了PT鄭百文以荒唐的“默示同意”原則剝奪少數股東權利的股權過戶決議有效,才使得中國股市的造假巨擘鄭百文輕易越過了重組的法律障礙;而在當年盈利年報的被否決導致鄭百文失去申請恢復上市資格且證監會已經廢止退市寬限期的情況下,上交所也是特事特辦,破例批準了鄭百文延長寬限期九個月,終于使九死一生的鄭百文有了成為中國股市“不死鳥”的機會。 這次ST生態有幸繼鄭百文之后以特事特辦的名義成為又一“不死鳥”,當然不無其特殊的理由。對于ST生態在9月6日向上海證券交易所提交的恢復上市的申請。由于注冊會計師對該公司的半年度報告發表了否定意見,上交所同日即公告稱:“……鑒于上述原因,我所目前無法對湖北生態恢復上市或終止上市的問題作出決定!比藗冏⒁獾剑凑沼嘘P規定,證交所一般在收到公司提交的恢復上市申請全部材料后五個交易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象這樣當天的作出答復的,迄今為止是絕無僅有的一例。任何事情只要異乎尋常,總是為變數的發生創造了條件。所謂“無法決定”的說法也是匪夷所思的。上交所的《上市規則》把什么情況都設想到了,就是沒有想到還有“無法作出決定”的事情。而如果嚴格按照《上市規則》,ST生態的問題又怎么可能無法作出決定呢? 按照此次上交所發言人的解釋,ST生態的特殊之處,在于該公司股票暫停上市是因公司主動進行會計差錯追溯調整所致,且公司至今仍在接受司法調查,情況屬非常特殊,與中國證監會《虧損上市公司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實施辦法(修訂)》等現行規章規定的恢復上市和終止上市的情形有所不同。這里,上交所發言人的話說得很含蓄,說白了,ST生態為難上交所的,似乎并不在于該不該恢復上市的問題,而是當初暫停上市就是不是搞錯了的問題。因追溯調整而形成三年連續虧損的不是ST生態一家,有類似情況的均未因此而暫停上市,而現行退市規則還沒有覆蓋到這種特殊情形。 我們注意到,據上交所稱:交易所在充分考慮了投資者意愿的基礎上做出了特殊處理。這就是說,特事特辦的政策天平上所放置的竟然是投資者意愿的砝碼。這在中國股市監管中堪稱破天荒的第一回。 我們無意一概反對諸如此類的特事特辦,對于受追溯調整的影響而造成的連續虧損是不是應該影響到退市條件的問題,也不是不可以另當別論的。上交所所稱的投資者意愿當然更不能不予以多多考慮,因為這里面畢竟牽涉了太多的投資者利益。而值得注意的是,上交所所指投資者意愿,所覆蓋的未必只是持有ST生態股票的投資者。各方面的信息顯示,受藍田問題影響更大的是洪湖的農村經濟,被稱為農業現代化第一股的藍田模式的破滅,導致當地經濟發生斷流危機,失去了土地資源的農民再次面臨失業的威脅。同樣受到藍田問題嚴重影響的還有銀行。藍田造假圈錢的目的并沒有得逞,而來自各大銀行的20億巨額借貸卻被其不費吹灰之力攬入囊中。股市少一個藍田,難免會有部分投資者囊空如洗,而洪湖少一個藍田,則幾乎將威脅到當地農村經濟的生死存亡,銀行少一個藍田,更是意味著近20億資金的付諸東流。雖然上交所只字未提作為藍田所在地的地方政府和相關銀行系統對于挽救當初的藍田今日的ST生態所作的努力,但上交所的特事特辦,至少透露出了作為股市鐵面的退市政策,原來也有不得不瞻前顧后的無奈。 投資者歷來既要深受上市公司不軌行為之害,而每當監管鐵拳大快人心之際,投資者本身的權益卻又不得不深受拳風所累。有鑒于此,如今政策天平上的加重維護投資者權益的砝碼,對于身處弱勢的投資者來說,多少也是一種寬慰。只是真正令投資者權益深受傷害的,從根本上來說,并非監管的深入和退市的嚴厲。對于上市公司的先天不足和后天造假所帶來的問題,如果不從治本著手,那么,對于投資者權益的維護,豈是靠捉放曹之類的特事特辦所能應付得過去的?而從證券監管制度所存在的未能覆蓋的缺陷和會計制度不停頓的追溯調整所帶來的會計信息缺乏連續性和可對比性的問題來看,又是怎一個特事特辦了得? 新浪編者注:本文為作者授權新浪網獨家 刊登之作品,所有媒體及網站不得轉載,除非獲得新浪網及作者本人書面 授權并注明出處為新浪網。欲轉載者請來信finance@staff.sina.com.cn, 或致電:(010)62630930 轉5151聯系。本文觀點純屬作者個人意見, 與本網站立場無關。非常感謝廣大網友對新浪財經頻道的支持,歡迎賜稿與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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