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強
目前,關于流通股與非流通股的討論,引起各方面關注。易憲容先生的觀點十分獨特。他說:
國內股市發展了十幾年,早已形成了一個非常強大的既得利益集團,股市上的哪一次
異動都留下了它們的身影。很簡單,股市中的6000萬投資者都是真實的嗎?看看億安科技背著麻袋到農村去收購農民的身份證就知道其中的奧妙所在。還有,即使假定這個故事為真實,但是中小投資者在股市中所購買的股票市值總額所占的比重又有多大呢?因此,上述之方案,僅是借6000萬投資者之名,行為少數利益集團謀利之實,即少數人希望獲得“最后晚宴”。
再退一步說,真的有6000萬投資者參與了市場,但股市之風險哪個投資者不知道呢?“股市有風險,入市要謹慎”的標示不是媒體報刊天天在顯示嗎?股民要進入市場,根本就沒有被任何人強制所為,都是自己自愿自覺的結果。他們為利之所趨,他們看到他人一夜暴富也想到市場賭一把。20世紀90年代大富大貴之人,有多少不是通過股市發展起來的呢?這些人大把大把地賺錢之后,從來沒有一個人會說:這是由于政府政策好讓他們發財致富了,因此,應該回歸一些給社會。現在股價下跌了,覺得自己虧損了則要社會來承擔其成本,這是哪門子的情理?還有,投資者購買股票時,哪一家上市公司的招股說明書上不是清清楚楚寫明了有多少國家股法人股嗎?而且這些招股說明書或年報上也不會寫上,這些國家股法人股現在不賣出,將來也永遠不賣,如果賣出一定要給流通股的股東補償。國家股法人股賣不賣,流通不流通本來就存在不確定性,投資者進入這些上市公司時這些不確定性因素他們早已考慮在內了。假定投資者不把其因素考慮在內,那么其責任還要他人來承擔嗎?如果這樣那就不是市場了。因此,無論是什么理由,無論是憑藉什么借口,在獲得利時則是個人之事情,在要承擔成本時則由社會來擔當,這是沒有道理的。
因此,在本文來看,無論是國有股減持,還是實現股權全流通都得還利于社會廣大民眾,而這里所說的社會廣大民眾不僅指的是股市中少數之股民,還應該包括沒有進入過股市的民眾,當然少數既得利益集團也是民眾中一分子。在本文看來,既然各地方享有該地方的國有資產的完整的出資人權益,因此,各地方上市公司的國有股法人股就可以由地方政府來減持,并把其利還歸于當地之廣大民眾。先以各地方為單位,對該地上市公司的國有股及法人股統計匯總,然后確定有多少要向當地社會民眾出售。之后,將決定出售的部分以低價(或特別優惠的價,比如資產凈值)出售給當地民眾(或憑身份證,當地居民購買有大的優惠,外地投資者要購買則以市場價為準,同樣機構投資者進入其價格也以市場為準)。讓民眾可以像新股那樣申購,購買時按申購比例分配,不搖號、不抽簽,購買以后可以全流通。(《股權全流通應還富于民眾》《中國經濟時報》2002年12月3日)
我之所以長篇引述易憲容的文章,是為了把問題搞清楚。先說一下所謂“國有股減持,還是實現股權全流通都得還利于社會廣大民眾”“購買時按申購比例分配,不搖號、不抽簽,購買以后可以全流通。”這個方案,給我的感覺是:有點象俄羅斯“休克療法”,人人有份,“購買以后可以全流通”的后果,可能會出現迅速集中到少數人手中,出現金融寡頭。同時對我們的股市會引起嚴重的后果。
下面我詳細分析易先生的觀點:
(一)股民是特殊利益集團嗎?
所謂深滬股市有6000萬股民的說法,本人歷來不同意。因為在深滬股市要同時開兩個賬戶,就算有的個人投資者只開一個上海或深圳的賬戶,那么簡單計算,也可以說最多有4000萬個人投資者。如果把某些機構投資者為了認購新股、為了炒作而開的個人賬戶再去掉,最多也不過3000萬賬戶。“背著麻袋到農村去收購農民的身份證”的事我聽說過。還有1995年每個賬戶只能認購1000股,有機構、大戶到高中去借身份證的事,我在交易大廳也聽股民說過。我曾多次寫文章說過6000萬股民是一個夸大的數字,以此論證機構投資者占少數,股民追漲殺跌,是股市中不穩定因素,機構投資者理性,能穩定市場,是不符合實際的。因為股市中不僅要看人數還要看資金量的大小。所謂“機構投資者穩定市場”,在國際市場上也是個有爭議的問題,最近華爾街股市不僅處罰一些造假的上市公司,而且也處罰了一些機構投資者。據《亞洲華爾街日報》報道,目前官員正在討論的罰款包括,對花旗集團超過五億美元的罰款,以及對瑞士信貸第一波士頓證券公司約二億美元的罰款等。此外,美國證券監管當局還打算對高盛集團﹑摩根史丹利﹑雷曼兄弟﹑德意志銀行﹑瑞士聯合銀行等集團罰款約7500萬美元。有關公司對報道未見置評。至于罰款數額不足6000萬美元者,包括PIPER JAFFRAY和THOMAS WEISEL。這些都是世界知名的機構投資者,它們不但沒有穩定市場,反而興風作浪。
但是,我不知道,易憲法容先生為什么會把“既得利益集團”與股民混在一起。他說:
真的有6000萬投資者參與了市場,但股市之風險哪個投資者不知道呢?“股市有風險,入市要謹慎”的標示不是媒體報刊天天在顯示嗎?股民要進入市場,根本就沒有被任何人強制所為,都是自己自愿自覺的結果。他們為利之所趨,他們看到他人一夜暴富也想到市場賭一把。20世紀90年代大富大貴之人,有多少不是通過股市發展起來的呢?這些人大把大把地賺錢之后,從來沒有一個人會說:這是由于政府政策好讓他們發財致富了,因此,應該回歸一些給社會。現在股價下跌了,覺得自己虧損了則要社會來承擔其成本,這是哪門子的情理?還有,投資者購買股票時,哪一家上市公司的招股說明書上不是清清楚楚寫明了有多少國家股法人股嗎?而且這些招股說明書或年報上也不會寫上,這些國家股法人股現在不賣出,將來也永遠不賣,如果賣出一定要給流通股的股東補償。國家股法人股賣不賣,流通不流通本來就存在不確定性,投資者進入這些上市公司時這些不確定性因素他們早已考慮在內了。假定投資者不把其因素考慮在內,那么其責任還要他人來承擔嗎?如果這樣那就不是市場了。因此,無論是什么理由,無論是憑藉什么借口,在獲得利時則是個人之事情,在要承擔成本時則由社會來擔當,這是沒有道理的。
這段話,拐彎抹角抹,其實一句話就可以看出潛臺詞:誰讓你買股票的,你賠錢,你活該!就是不給股民補償!
我不知道,對這段話不能有別的理解嗎?說句不客氣話,這段話有點蠻不講理。真的沒有人號召股民入市嗎?那么,為什么重要報刊發表文章說519行情是恢復性行情呢?為什么有報刊發表《希望儲蓄更多投向資本市場》的文章呢?易憲容說“股市有風險,入市要謹慎”的標示不是媒體報刊天天在顯示嗎?但是,同樣的報刊上也說“希望8萬多億銀行儲蓄能更多地投向資本市場,因為資本市場發展了不僅增加了資本金,而且產權也更加明晰了,銀行貸款的風險就小了。”(《上海證券報》2002年3月12日)當然,有人號召是一回事,買不買股票要自己決定。就算股民是帶著發財夢進股市,但是有多少股民成了”大富大貴之人“呢?就算是有人“大富大貴”,只要他不違法,又能怎么樣呢?易先生很喜歡談美國如何,美國不是也有人通過股市發財致富嗎?為什么中國人就不可以?為什么一味指責中國“他們看到他人一夜暴富也想到市場賭一把。20世紀90年代大富大貴之人”呢?這是不是雙重標準在看問題呢?易先生好象忽略了一個問題:美國股市是全流通的,所以才沒有人要求給流通股補償。但是,易先生的話,總讓人感覺:他指責中國股民、指責深滬股市,好象是戴著有色眼鏡看問題。這一點,我們后面的文章再說。
(二)流通股要求補償是市場誠信的必然
易先生說:“投資者購買股票時,哪一家上市公司的招股說明書上不是清清楚楚寫明了有多少國家股法人股嗎?而且這些招股說明書或年報上也不會寫上,這些國家股法人股現在不賣出,將來也永遠不賣,如果賣出一定要給流通股的股東補償。國家股法人股賣不賣,流通不流通本來就存在不確定性,投資者進入這些上市公司時這些不確定性因素他們早已考慮在內了。假定投資者不把其因素考慮在內,那么其責任還要他人來承擔嗎?如果這樣那就不是市場了。因此,無論是什么理由,無論是憑藉什么借口,在獲得利時則是個人之事情,在要承擔成本時則由社會來擔當,這是沒有道理的。”
既然招股招股說明書或年報上沒有寫,也不會寫上,這些國家股法人股現在不賣出,將來也永遠不賣。那么,請問易先生:什么叫流通股、什么叫非流通股總應該清楚吧?為什么國有股、法人股以面值認購,社會普通股溢價認購呢?如果國有股、法人股要流通,那就改變了性質?就要變為社會普通股——流通股了。改變性質就等于改變了原來《招股說明書》的契約。也就是說要改變市場的規則,這當然要給流通股以補償。因為你要改變契約嘛!總不能說,今天我想這樣發行股票,明天我想那樣賣出股票,都是是合理的。這樣的市場還有誠信嗎?這里所說的誠信不是道德問題,而是市場經濟原則問題,也就是《證券法》、《公司法》的三公原則問題。
(三)真的是為全社會打算嗎?
易先生有個邏輯:“如果賣出一定要給流通股的股東補償。國家股法人股賣不賣,流通不流通本來就存在不確定性,投資者進入這些上市公司時這些不確定性因素他們早已考慮在內了。假定投資者不把其因素考慮在內,那么其責任還要他人來承擔嗎?如果這樣那就不是市場了。因此,無論是什么理由,無論是憑藉什么借口,在獲得利時則是個人之事情,在要承擔成本時則由社會來擔當。”
按照這個邏輯,給流通股補償就是“要社會來擔當”,也就是要拿全體人民的財產給流通股補償,這看來好象是維護全社會的公利,實際是拐彎抹角的不承認流通股對非流通股做出的貢獻。大家都知道現在上市公司一發行股票,其凈產值就增加,這些增加值并不是通過生產創造出來的,而是溢價發行得來的。
易先生說:“在本文來看,無論是國有股減持,還是實現股權全流通都得還利于社會廣大民眾,而這里所說的社會廣大民眾不僅指的是股市中少數之股民,還應該包括沒有進入過股市的民眾,當然少數既得利益集團也是民眾中一分子。”
不知道易先生為什么對“股市中少數之股民”究竟有什么成見,也不知道為什么要把“股市中少數之股民”與“少數既得利益集團”劃在一起。在我們股市中,確實在少數“少數既得利益集團”,比如操縱327國債者,炒作億安科技百元股同時又宣揚納米概念者,弄虛作假者,這些少數利益集團不僅破壞了市場的秩序,而且害了不明真相的股民,否則現在就不會有股民要求賠償的各種訴訟了。在美國也有,象什么安然、安達信之類。但是決不能因為股市中存在著“少數既得利益集團”,就把廣大投資者看成“少數既得利益集團”中的成員。這里恕我直言,希望某些學經濟的人,學點邏輯、學點哲學,不要混淆概念。
現在我們分析一下,易先生所說的“社會廣大民眾不僅指的是股市中少數之股民,還應該包括沒有進入過股市的民眾,當然少數既得利益集團也是民眾中一分子。”
既然承認“股民”也是“民眾中一分子”,那問題就好說了。國家財產是全體人民的,當然也包括股民。沒有參與股市的民眾并沒有通過買股票對國家股法人股、法人股的增值做出貢獻,參與股市的民眾對通過買股票對國家股法人股、法人股的增值做出了貢獻。按照易先生的邏輯:“無論是什么理由,無論是憑藉什么借口,在獲得利時則是個人之事情,在要承擔成本時則由社會來擔當,這是沒有道理的。”這其實是易先生自己的邏輯不通!什么叫“獲利”,賣出股票才能獲利,既賣出股票了,還要什么補償呢?現在討論的是給持有流通股的民眾補償。如果不補償,那就等于做了貢獻的與沒有做貢獻,都可以通過“讓利于當地民眾”取得利益。這不是一平二調嗎?這好象是中國傳統的平均主義。
這里,很有一個問題要說清楚,證券公司是國營的,它們的資金或者是股本金,或者是其它機構參股,大多數是國有資產。投資基金是公募的,資金來源于投資人,其主力是保險公司。現在不僅參與股市的民眾,而且證券公司、投資基金都持有流通股,如果不給流通股補償,就把國有股賣給“社會廣大民眾”,這就產生了一個更大范圍的“一平二調”和“平均主義”。我們不禁要問:這還叫市場嗎?
(四)變相的“休克療法”
如果我說易先生的方案是變相的“休克療法”,可能會說我是扣帽子,打棍子。但是,我們把他的方案后果仔細研究一下,就會發現其中的問題。我不想扣帽子,打棍子。我只想說易先生方案的后果。
易先生說:在本文看來,既然各地方享有該地方的國有資產的完整的出資人權益,因此,各地方上市公司的國有股法人股就可以由地方政府來減持,并把其利還歸于當地之廣大民眾。先以各地方為單位,對該地上市公司的國有股及法人股統計匯總,然后確定有多少要向當地社會民眾出售。之后,將決定出售的部分以低價(或特別優惠的價,比如資產凈值)出售給當地民眾(或憑身份證,當地居民購買有大的優惠,外地投資者要購買則以市場價為準,同樣機構投資者進入其價格也以市場為準)。讓民眾可以像新股那樣申購,購買時按申購比例分配,不搖號、不抽簽,購買以后可以全流通。這樣一則由于利還歸于廣大民眾,利之所趨,不少人民眾一定會進入股市,根本不需要愁股市的流通股迅速擴大后沒有資金承接;二則對原有的流通股投資者來說,他們同樣可以申購,有利同享。這種思路既操作性強,也體現了公開透明及社會公正的原則。當然,該方案實施的最大問題是要解開國有資產流失之情結。其實,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豈是國有資產流失呢?
請大家看一看:“將決定出售的部分以低價(或特別優惠的價,比如資產凈值)出售給當地民眾(或憑身份證,當地居民購買有大的優惠”),“讓民眾可以像新股那樣申購,購買時按申購比例分配,不搖號、不抽簽,購買以后可以全流通。這樣一則由于利還歸于廣大民眾,利之所趨,不少人民眾一定會進入股市”。這是一個大平均的方案。但是,有的地方發行股票少,有的地方發行股票多,那么發行少的地區的民眾要到異地買股票,“要購買則以市場價為準”,機構投資者進入,其價格也以市場為準。這豈不是亂了套,一個市場多種價格,發行股票少的地區民眾要付比較高的價格。這里我們不說邊遠地區的民眾,就是比較發達的沿海地區股票發行的數量也是有很大差距的,有些工業或農業大省,發行的股票不多,那么這些地區的民眾要付出比較高的價格。這合理嗎?
我們想一想,突然在全國出現一個全流通的局面,現在的股市突然現了許多低價的流通股,股市要跌到多少點呢?誰也無法想象,就算是分期分批進行,但是只要有一部分低價股進入市場就會發生重心下移,市場就要發生大震蕩。
再進一步看,這種全民參與的市場,誰都可以買,誰都可以賣,最終的結果是什么呢?供給大了,價格就要下降,有錢的人就可迅速地把大批低價股票迅速集中在自己手中,那可真要出現“既得利益集團”了。請看俄羅斯的休克療法:
1992年10月1日,這種漂亮的紙張開始發行,標志著蘇聯解體一年后的俄羅斯頗具爭議性的私有化計劃的開始。當時葉戈爾·蓋達爾擔任總理,丘拜斯擔任第一副總理。蓋達爾政府估計俄羅斯工業和企業大約價值4萬億蘇聯盧布(約的億美元)。于是,1·5萬億盧布,約37%的資產分發到一億五千萬特定民眾手里,他們可以把自己手中的證券交給投資基金管理或在私有化拍賣中交換為某個特定公司的股份。商業雜志《貨幣與信貸》把今天的一些金融寡頭像阿爾法資本銀行的米哈傍爾·弗里德曼和全俄控股公司的弗拉基米爾·波塔寧等——評為俄羅斯發行私有化證券的蠃家。這份雜志說,早在1993年,人們常常看到當時還是一名大學生的當代制鋁業巨頭奧列格·杰里帕斯卡冒著嚴寒,在西伯利亞薩彥斯克制鋁廠門前購買證券;如今控制著俄羅斯聯合重機械的卡哈·本杜希澤據說曾用汽車運載13萬份證券,買下了公司18%的股份。對大多數證券持有者來說:很多人后來親眼目睹自己的工廠和工作場所被寡廉鮮恥的新業主一點一點地淘空。很多人仍然把金融寡頭的滋生歸咎于阿納托利·丘拜斯和葉戈爾·蓋達爾實行的私有化政策,因為在隨后的幾年內,大多數俄羅斯人的生活每況愈下。(《參考消息》2002年10月2日)
這就是全民分配股票的后果。想一想,如果讓不參與股市的廣大民眾也持有股票,一下子股票多了起來,供給突然放大,就會使他們手中的股票價格迅速下降,會使一些人迅速賣出,結果是越想賣越不值錢。最后有利于誰呢?大概要出現真正的少數“既得利益集團”了。
我還是那句話,我不想扣帽子,打棍子。我只想說易先生方案的后果,可能要出現無法控制的局面。
(五)美國股市下跌,沒有怨言嗎?
我前面說過,易先生對我們股市與美國股市的比較不客觀。他最近一篇文章說:世界上最發達的證券市場——美國市場的股價可以隨意波動。它的上升與下跌從來就沒有人會出來說,這是什么陰謀論?即使是納斯達克股指從5300多點,跌至1100多點,跌去四分之三多,也并沒有人出來說這是誰的陰謀,同樣是任隨市場波動。近年來,美國股市紙面上的財富失去了5萬多億美元,有誰會因此來抗議政府或市場呢?但是國內股市的情況則不是這樣,當股價上升時,人們都皆大歡喜,因為紙面上的收益增加能夠滿足人們財富增長之欲望;但是當股價下跌時,當他們紙面上的財富縮水時,種種怨言與指責就風生水起了。什么非理性呀、什么與基本面相悖呀等等。這些人獲得收益時則心安理得,認為這是他們市場行為選擇之結果;反之,出現虧損時,則全市場嘩然,都是他人之不是。特別是那些既得利益集團的代言人更是會以冠冕堂皇的話來鼓噪市場大眾,向社會與政府施加壓力,試圖讓社會與政府如以前那樣不斷地向股市注入大量社會資源以中飽私囊。試想,這樣的市場成何市場?(《誰能做空中國股市?》《中國經濟時報》2002年11月26日)
這篇宏談大論,說老實話,前半段,我是贊同的,因為我早就說過發動519行情不能解決股市的問題,股市有自己的規律。我曾多次引用前任證監會副主席李劍閣同志的《市盈率將套牢整個社會》那篇文章的觀點,說明不要把出”利好”當作靈丹妙藥。現在,我要說的是,股市下跌,投資者產生怨言,是正常現象,經過一段時間的冷靜思考,大多數人會心理平靜下來。不僅中國股市會有這種情況,外國照樣有。就是美國也一樣。不信,就看一看2000年納斯達克開始大幅下跌的情況,當時網上罵多頭司令科恩的,罵格林斯潘的言論都有,責怪老頭升息的,責怪老頭看不上網絡股的言論并不少。因為格林斯潘早有言論:“非理性繁榮”。今年華爾街造假危機,布什打破歷屆總統不直接評論股市的慣例,出來直接喊話,以平息公眾的怨氣。如果美國投資者那么理性,對納斯達克股指從5300多點,跌至1100多點,跌去四分之三多,任隨市場波動,布什就沒有必要出來講話了。至于說到“陰謀論”,為什么有人把世界經濟不景氣說成是中國引起了世界的“通縮”呢?為什么有人散布“中國經濟危脅”論呢?這是不是一種危脅論呢?外國人也是人,是人就會情緒沖動。
華爾街危機,至少有三個問題引起我們思考:不計入成本的股票期權制、既做會計審計同時又是投資顧問的會計師事務所、兼有顧問角色的獨立董事,究竟在美國證券市場體系中起什么作用,值得人們反思。所以我希望能客觀地進行中外股市的對比。
易憲容:股權全流通應還富于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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