酈曉工作室
違約成本低是今天被經濟學人士反復提及的問題。作為過去十幾年一直服務于企業的人,其實對這個問題我很有心得,絕對不是一個道德的問題,事實上,它有其深刻性。
合同顯然有有甲方和乙方,但是在過去十年,不但乙方是在不斷變化的,事實上,連
甲方,也就是“我”都不是很確定,有一個‘我是誰’的問題。
80年代中后期,中小國企開始了第一輪承包,其中的符號人物是馬勝利,但是我們對這一行為的意義并不是很清晰。如果理解了全部內涵,估計也就根本不會去執行。其實我們模糊的覺得,既然某一個人承包了企業的經營權,那么所有的往來合同,就應由其負責(他怎么負責?這個其實就沒有深究過)。這只是一種認識,其它人顯然就有完全不同的理解。
結果是一個,沒有人對這些合同的“善后”負責。隨后,緊接著又是第二輪承包。第一輪承包和第二輪承包的區別是,前者是一人負責,后者是強調了集體承包。這顯然使我們的概念更為模糊了。中間又流行一個普遍的‘企業文化’,后任者不管前任的賬目。
這些事情沒有暴露的原因是當時的兩輪通貨膨脹,大多數承包合同都皆大歡喜,員工的薪金在這個階段也有很大的提高。
事實上,連企業法人這個概念以前都是‘沒有的’。我們并不存在法律規定的,有限公司擁有的至少兩名股東,至于注冊資本金之類的問題,也不是很嚴肅。80年代的時候,其實不用資產負債表,而是用資產平衡表,反正我們一切都是國家的,我們根本就是無限公司。是補過課,很短的時間里,在上級要求下都作過變更。不過我們并不明白,究竟是為什么?
然后是企業轉制。許多企業經理就發現,原來他早已經是非常富有。資產所有權的鑒別是,原始出資人,但是許多中小國企的原始出資人是不明確的。其實一些大型國企的原始出資人,同樣也是不明確的。然后又在很短的時間里,企業摘掉了紅帽子。
所有的事件積累起來,其實作為企業中的工作人員,能夠勉強跟上節奏已經相當不錯了。更何況,地方政府為了推動這種變化,還出臺了許多土政策,一些經濟學家,每每有都有驚人之談。其實本來涉及企業變更是一件很嚴肅的事情,不過在潮流下卻變得簡單了,作為債權人的銀行則又不聞不問。其實大多數不良債權,都是在這一時期形成的。因為我們把傳統的紐帶切割掉了,新的聯系則還沒有建立起來。
延伸一下這個問題。事實上中小國企今天的困境,至少部分原因是不恰當的干擾。在過去的十年時間里,正好是市場環境變化最為迅猛的時期,顯然企業并沒有把接近市場,放在議事日程的第一位。我并不認為改制是不必要的,但是原本我們應該做得更審慎,我們也的確可以做得更好。而違約成本低,事實上是一個后遺癥,一種具體表現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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