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A股停止國有股減持
韓強
6月23日晚中央電視臺《新聞聯播》發布了國務院決定:對國內上市公司停止執行《減持國有股籌集社會保障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中關于利用證券市場減持國有股的規定,并不再
出臺具體實施辦法。財政部和證監會發言人進一步指出,停止通過國內證券市場減持國有股后,為了增強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實力,除繼續采取國家財政增加撥款等方式外,有關部門將進一步研究,把部分國有股劃撥給全國社會保障基金,這部分劃撥的國有股不在證券市場上減持套現。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可以在需要時,通過分紅、向戰略投資者協議轉讓等形式來充實社保資金。這個消息發出后,立即得到證券界人士和廣大投資者的好評。23日晚至24日清晨,本人曾接受多家報刊和廣播電臺的采訪。現在,談一談我的看法。
自從2001年7、8月份10%國有股減持與新股捆綁銷售辦法實行以來,市場受到了傷害。雖然國有股高價減持不是股市下跌的唯一原因,但說它是重要原因之一,是有目共睹的事實。但是有人卻說是“長期利好”,甚至說股市下跌“與國有股減持與新股捆綁銷售沒有關系”,還有人說“可口可樂在五星級酒店的客房中就是20元一罐,在超市就是2元一罐。兩種價格都是公平的。”這種不顧國有股與流通股在發行時價格就不一致的事實,強行把國有股直接推向A股市場的做法,實際上主觀主義的。
第一,在2001年7、8月份一些公司的“減持”是不規范的。《公司法》第147條明確規定:“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2001年6月12日國務院發布的《國有股減持暫行辦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未滿三年的,擬出售的國有股通過劃撥方式由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持有,并由其委托公司在公開募集時一次或分次出售。”這也就是說,未滿3年的公司的減持股份先劃撥給社保基金持有,到滿三年時才由社保基金一次或分次出售給市場。在當時的13家新股中,獅頭股份、冰山橡塑、華紡股份、江汽股份、茅臺酒、烽火通信、瀏陽花炮、大屯能源等8家均于1999年底改制設立。也就是說,這8家公司發起人所持有的股份還在“不得轉讓”期間。顯然,這8家公司的存量發行與新股“捆綁”進行,是不符合《公司法》和國務院《國有股減持暫行辦法》的。
第二、中石化打擦邊球套住了社保基金。6月21日《粵港信息日報》刊登了《中石化欲避減持7月份發行30億A股可能延遲》的消息:該公司現正與中國監管部門洽商,以決定在短期內發行100億元人民幣A股時,是否需要減持其國家股。6月22日各大媒體報道了中國石化即將增發28億A股的消息。中石化并沒有執行“首次發行、按融資額的10%出售國有股”的規定,只是把募集資金額的10%上交全國社會保障基金,這種“變通”方法引起市場各方面議論紛紛。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網定價發行公告》說:“本次發行價格為人民幣4.22元/股,按2001年預測凈利潤計算全面攤薄發行市盈率為20.10倍。”實際上中石化并沒有完成所謂的“預測利潤”。
在中石化發行過程中,董事長李毅中多次談到李嘉誠買了中國石化一個億的股票。李毅中說:“去年發行H股上市的時候,我到香港求見李嘉誠老先生。(他說)我問你幾個問題,你的資產狀況、資本狀況、你的產量、你每股凈利潤、你的分紅政策,最后他問了我的簡歷,他一切胸有成竹,他突然伸出手來說我們交個朋友,我買你1億美金。”(《中石化回家趕考——李毅中訪談錄》《經濟半小時》2001年7月11日)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董事許小年對中央電視臺記者說:“中石化這次綜合考慮了公司價值、市場需求、大盤未來的走勢、投資者承受的能力,給投資者留出利潤空間,最終確定出發行價4.22元。”(據央視中國財經報道2001年7月12日)直到8月8日中石化A股上市,李毅中仍然說“4塊6的價格是低開”(《CCTV中國財經報道》)
中石化在香港的H股發行價是港幣1.61元,卻在A股市場以4.22元人民幣發行A股。這不僅損害了A股投資者的利益,而且迅速跌破了發行價,不僅套住了股民,而且住了一些機構投資者,甚至套住了戰略投資者——社保基金。市場是有客觀規律的,超級大盤中石化A股與H股的巨大差價,是其跌發行價的根本原因。事實也驗證了市場人士早在中石化發行時就擔心其跌破發行價的擔心。同時事實也充分說明客觀規律是不依人的主觀意識為轉移的。
第三,不僅A股市場上國有股減持不規范的行為影響了投資者的信心,而且一度出現了政出多門的現象。2002年3月“兩會”代表對這些現象極為關注。全國人大代表周芝石向全國人大遞交議案,建議國有股減持方案必須經過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頒布后才可施行,接受人大的監督,確保社會安定團結。周芝石認為,去年以來股市暴跌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有關部門為了自身局部的利益而長期爭論不休,擅自發布觀點,造成股民聽信謠言而造成的。目前股市已很脆弱,禁不起國有股減持的沖擊,即使要執行,也應有完整的配套措施跟上。怎樣對資本市場樹立信心,增強信任感,確保市場穩定是件極重要的大事。
周芝石強調,國有股減持方案必須符合中國的國情,絕不能照搬西方一套或仿效港澳地區的做法,要慎之又慎。即使拖長一定時間也不會影響改革開放,相反會促使資本市場發展會符合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要周芝石代表的這份議案得到了29名人大代表的附議。
我認為,周芝石同志的提議體現了實事求是的精神。自從改革開放以來,我們的各項工作始終堅持實踐是檢驗真理的標準基本思路,堅持把廣大人民群眾利益放在第一位。2001年10月22日國務院發出暫停國有股減持的通知,得到廣大投資者的熱烈響應,充分說明了人民群眾是通情達理的。
正當人們期望國有股減能有一個公平的方案時,2002年1月26日管理層公布的《國有股減持方案階段性成果(全文)》,最顯眼的是“折讓配售方案”,被排在八個方案第一的明顯位置。結果又進一步引起股市下跌。有市場人士評論這個方案是兩次圈錢,國有股、法人先拿出一部分“競價”圈一次錢,再拿出一部分“配股”又圈一次錢。
實踐充分說明,國有股向A股市場直接套現充實社保基金的路子走不通。因為證券市場是有客觀規律的,等價交換是市場經濟的基本原則,在A股市場上,國有股與流通股本來就存在著同股不同價的歷史問題。我們知道,在新股發行時,上市公司的招股說明書是一種契約,國家股、法人股可以低價甚至以面值認購,條件就是不流通;而溢價普通股的條件就是因為它流通。既然,“招股說明書”帶有契約性質,國有股按市場價減持等于推翻了原來的契約,這就失去了誠信原則,這因為如此,市場下跌不僅是因為十幾家公司高價減持國有股,更有殺傷力的是打擊了投資者信心。所有這些發生在我們眼前的事情證明只有堅持實踐是檢驗真理的標準,堅持把廣大人民群眾利益放在第一位的基本觀點,才能搞好證券市場,才能提高投資者信心。因此大家非常歡迎停止國有股在國內證券市場減持充實社保基金的方案。
6月21日前任證監會主席劉鴻儒同志指出,“目前中小股東的利益主要通過流通股的價格來體現的,而非流通股的股東主要是每股凈資產體現的。因此,在制定政策時,就不能只從大股東的單方面利益出發,而應更多地考慮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更多地考慮流通股股東的利益,是政府和大股東應負的責任。他認為,前段出現的國有股減持進入流通的方案就暴露了這個問題。如果無視存在流通股股東已經支付了流通性溢價的事實,簡單化地減持就導致股價大幅下跌,這也是損害流通股股東。現在市場特別關注的增發問題,也是這樣。對于非流通股股東來說,只要增發價格高于凈資產,它就有利可圖,但對于流通股股東來說,不僅增加了市場的資金量還攤薄了他們的權益,也使股價大幅下跌。因此要對增發問題作進一步規范。”(《羊城晚報》2002年6月21日)我們認為,劉鴻儒同志的講話符合國內證券市場的實際情況,只有實實求是才能促進市場的健康發展。
我們今后工作就是要進一步提高市場的誠信度,規范上市公司,提高信息的透明度,把保護廣大投資者利益放在第一位。
同時我們希望上海能夠把180指數作為顯示行情的主要標志,因為隨著股票數量的增加,上海綜合指數已經變成了“沉重的大盤”。也就說,我們要借“停止國有股減持”的東風,用180指數取代綜合指數,再加上規范上市公司,改變2001年6月以來被動的局面,化被動為主動。
新浪編者注:本文為作者授權新浪網獨家刊登之作品,本文觀點純屬作者個人意見,與本網站立場無關。所有媒體及網站要轉載,請致電:(010)62630930轉5151聯系。非常感謝廣大網友對新浪財經頻道的支持與合作,歡迎踴躍投稿。(附:新浪網財經頻道征稿啟事)
動感短信、閃爍圖片,讓您的手機個性飛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