縹緲/文
畢加索有句名言:“藝術是一種真實的謊言”。如果從股市的角度來審視股市輿論的話,各種夸張、大膽、駭世驚俗、超乎常人想象甚至造勢的特性,表現得幾乎是淋漓盡致。我們給予各種市場行為、預交易品種與已交易品種披上各種近似于“謊言”的美麗衣裳,這種行為,我們稱之為“包裝”,那么,輿論也是“真實的謊言”!
[媒體有多大的特權?]
股市輿論美則美矣,也容易產生爭端。
《財經》雜志的主編曾經寫了一篇文章,這篇文章名為《報道權、批評權與公司名譽權》,文中說:中國近年來已經出現過許多起媒體與被報道者權利沖突引致的“侵犯名譽權”訟案,其中以媒體敗訴而告結束的不在少數。
該文的背景是,《財經》雜志讓深圳的一家公司(世紀星源公司)告上了法庭,這本來是一起正常不過的名譽侵權的糾紛。但是《財經》認為,世紀星源訴《財經》案與其他案件有重大不同:其一,世紀星源是一家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公眾公司,其行為涉及廣泛公眾利益,理應受到公眾的嚴格監督;其二,《財經》對于世紀星源的報道基于其公開披露的材料以及作者采用合法手段采集的信息,甚至該公司的起訴狀本身也不認為報道失實,僅指控報道“混淆視聽”、“主觀臆測”、“夸大其詞”、“牽強附會”(這四條是什么意思?),損害了原告的“名譽和形象”。
《財經》還認為:“于是,我們面對的是一個較之以往新聞名譽侵權案更極端也更典型的案例。它將回答非常根本性的問題:媒體究竟有沒有權利以事實為依據,對上市公司作出分析評論和批評?”
該案將于4月22日在深圳開庭審理,以上事實有待于法庭的裁決,我們不評論。但是,對于《財經》所述及的“報道權、批評權與公司名譽權”,我們,也許還不止是我們,是有疑問的,盡管我們真誠地希望當事雙方、世紀星源公司與《財經》雜志可以和解,在某種程度上達成一個大家都可以接受的和解,這也是最好的結果。
因為,本案所涉及的“報道權、批評權與公司名譽權”,在一般人看來,皆是人們在“真實的謊言”中享受著創造的樂趣,并且被自己的“創造”所打動的權力。
輿論有監督權,這不錯,但輿論也有誤樂性,這也是眾所周知。對此,媒體究竟有沒有特權?我們認為肯定沒有;事實,只有事實是此案的依據,媒體本身,輿論本身,不存在特權,任何人都沒有特權。
對于現在的媒體(包括輿論),在取悅其受眾及投資者的時候,如果它不需要章法,不需要確定的自身判斷,不需要強調全部事實,這在某種程度上只能被認為是“藝術”,而非“科學”;特別是當這個市場的家庭成員越來越多,品種之間越來越接近,品質越來越復雜的時候,就需要調解者,而這種調解,方是輿論的本質。
所以,當事的雙方都沒有必要在此浪費自己的武功。現在爭議已經超越了正常思維的束縛,以至于我們可以認為這全是舊要素的無機組合。一條顛撲不破的真理:雙方都有必要忠實于自己的產品與受眾、忠實于事實,“輿論”最終是在實踐的檢驗之下,才能變為卓越而不朽的“藝術”。
[市場的“隱私”]
市場有自己的隱私,對此,輿論不是一切。而且我們知道,戲中還有戲,隱私中也還有隱私。所以,輿論所鄭重其事地揭穿的,往往就是專業人士認為的那些“稀松平常”的事情。要知道輿論只是拼圖游戲中的一小塊,你不能控制他人,輿論有自己的審美價值,你可以為自己留下更多的想象空間,卻沒有必要放大其作用。同時,市場是最明白的:“成人不自在,自在不成人”,面對公眾與大眾傳播媒介,誠信是公眾公司“一股就靈”所必需付出的代價之一。
隨著證券市場監管工作的加強,新聞輿論的監督作用被一再強調。中國證監會主席周小川也一再指出,中國的證券市場需要新聞輿論的監督,以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利益。因為,僅僅依靠管理機構,是“遠遠不夠的”。
事實上,中國股市的歷史,就是一部中國的社會史。遠的不說,去年短短的一年中,圍繞著上市公司的各種不良行為,就有無數成功的監管。對此,《財經》等雜志的作用有目共睹,但這也不等于《財經》什么都對。
對于市場隱私,輿論通常有兩種觀點,一種是“夜壺觀”,需要的時候就拿出來痛快一下,連床都不用下;不需要了就把它踢進去。另外一種是“資源觀”,把它當作是一種追求,一種重要的輿論資源,不但是提供事實催動市場的媒介,而且是類似于商品的可以置換的權利。
以住,持有“夜壺觀”的人不少,所以證券市場很多年都是黑燈瞎火的,輿論殊少亮色。現在,持有資源觀的人多了,大家紛紛參與,這對于一般中小投資者來說,絕對是一件好事。
[股市不堪回首]
我國輿論目前出現這種紛繁的現狀,不是偶然的,也并不是只有我們國家在市場化的進程中才出現的。
以美國為例,美國在19世紀70年代到20世紀初期,也面臨著類似我們現在的景況:各種黑幕被新聞媒體不斷揭露出來,這段歷史后被稱為“進步主義運動”,俗稱“扒糞運動”,輿論與媒體被稱為“扒糞者”。
盡管多數人對中國當前的這場“輿論運動”類比于美國的“進步主義運動”持有異議,但他們大多都沒有否認中國目前這場“運動”的實質??在市場化的過程中,中國需要采取一場自下而上的民主與法制運動,揭開社會的丑陋一面,進而踢開國家前進的絆腳石。
于是有媒體大張旗鼓地提出:將中國股市的“扒糞運動”進行到底。人們接二連三地聲討股市黑幕,社會上被揭的“黑”,不僅越來越多,而且“黑”的濃度也越來越高,什么都懷疑,全軍盡墨。人們憤怒了??紛紛用“藥味十足”的語言在媒體上口誅筆伐,以圖用正義的吶喊重新喚起社會的誠信:“股市是個大醬缸啊,什么臭魚、爛蝦、老菜幫子,只要朝那個缸里一塞,立即搖身一變,成為一道佳點名肴呢!”
在這場中國式暴風驟雨的“扒糞運動”中,盡管社會各界對各種“黑幕”群起而攻之、媒體推波助瀾,興奮到了極點,但也還有比較清醒的人,如發表在《市場報》上的評論文章《別鬧了》,似乎代表了這一部分人的呼聲,該評論說,“繼續‘鬧’下去,只能使一些本來嚴肅的事,演變成一場鬧劇,甚至一系列鬧劇。”
股市不堪回首。而所有這些爛事、丑事、惡心事,如果我們仔細回顧,股市發展了十年,于斯為盛矣。
[扒糞運動可以休矣!]
對此,《金周刊》的一篇評論文章指出:“扒糞運動可以休矣。”
文章指出:誰都知道中國股市積弊重重,有人質疑國有企業根本就缺乏真實注資、搖身一變而為股份公司的合法性,有人揭示從額度制到核準制都不過是上市門坎的‘權力許可制’,有人擔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弄虛作假成風,有人斷言中國股市需要推倒重來,有人則悲憫股市是盛宴之后必然崩盤……諸如此類,不一而足。
但是,“這也是一種很奇特的氛圍,如同在中國窮人對財富的仇恨具有天生的義理性一樣,各種嘴巴對股市一成不變的深挖狠批也似乎天然就具有大義凜然的味道。種種‘扒糞’的結果如何?無非是滬深股市越來越脆弱不堪,或出自良心或出自利益或曰個人管見或曰代表散戶的意見雜陳,都只釀就一個苦果:更加牢不可破地套牢!”
[穩定壓倒一切]
怎么辦?是就此而止,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還是將揭黑除惡的“戰斗”進行下去?這是我們面臨的選擇。一方說,千里之堤,毀于蟻穴,同在一條船上,應銘記著防微杜漸的歷史遺訓。一方說,“扒糞運動”嚴格地講是一個自下而上的民主和法制運動,如果只講揭露,不講規范,那么美國的過去對我們現在來講,又有何借鑒價值?
所以我們也分析,就“美國的經驗”而言,就輿論本身天然的“炒作性”、“藝術性”而言,不能獨立地對整個失范的現象做斗爭,而這種斗爭是在三個層次上展開的,既:加強市民的監督、加強新聞的監督、加強司法的監督。這才是輿論應該倡導的主流。
從根本上講,我們要注意到這么幾個更重要的特點:第一,一個社會走向失范的過程中,其社會的主流仍然保持了社會道德的延續性,有對于黑色現象的客觀抵制,所以才有如美國的“進步主義運動”(“扒糞運動”)的出現。第二,從事后解決的“失范”的結果來看,經濟結構和產業結構升級是至關重要的,經濟基礎的作用不能忽視。第三,要建設一個公民良知的社會。一個有良知的公民社會對一個國家的道德規范的作用不能被忽視。一個國家的道德規范如果非常脆弱,市場經濟肯定不能成功。因為市場經濟屬物質經濟、契約經濟,美國發達的社會資本給市場經濟的發展提供了一個前提,發達的市場經濟又給美國人一個相對比較高的經濟收入,反過來支持了社會的道德鞏固,而不是道德的衰亡。
這也就是說:社會輿論通過“進步主義運動”揭出社會的種種黑暗的確令人觸目驚心,但它的目的和后果卻不能從根本上動搖,既:這不是為了推翻國家制度、正常社會,而是相反,要能促其自我調節、改革,使之躲過“亂劫”,從而更加穩定。
《企業的誠信在于回報股東》
《真言廣場上的誠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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