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湘源
一邊是連續虧損的ST市場化退市脈脈留情,一邊是非市場化重組的老PT恢復上市大受追捧;一邊是危機重組的始作俑者突然改口轉向以結構調整為重心的戰略重組,一邊是《破產法》的修訂不負眾望為上市公司重組拓寬空間……。政策和市場玩起了翹翹板,投資者你選哪頭是好?
按照退市市場化的原則,年報幾乎等于成為退市的判決書,這也是2001年報角色的一個新變化。退市令剛剛問世時,搞了個寬限期,演出了一出“捉放曹”。新修訂的退市辦法既取消了PT制度,又不搞寬限期,退市令不再是稻草人。大家都憑數據說話,反而沒有那么多說不清搞不懂的事情,符合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條件的公司在年報虧損定局時紛紛作了自我判決,數量之多和事態之平靜頗為出人意料。這樣的事情不是很好嗎?可是,一個不識時務的鄭百文,在年報盈利被否定之后卻又提出申請寬限期延期9個月。有消息說,此事可能已得到內部認可。假如屬實,不知道對不搞寬限期的說法何以自圓其說。在普遍實行退市市場化的機制下再搞行政干預,恐怕不是不識時務的問題,而真是不合時宜的蛇尾巴了。
退市令之成為資產重組的動員令,可謂失之東隅,收之桑榆,曾經大大推動了ST、PT公司的資產重組。不少ST、PT公司通過資產重組舊貌換新顏,尤其是PT公司的變化,更為出人意料。在這方面,上海老PT重組的示范作用顯然功不可沒。從發展的方向來看,危機重組充其量不過是中國證券市場發展歷程中匆匆來去的過客,而不是中國上市公司資產重組的主流。上海市計委副主任、上海上市公司資產重組領導小組副組長姜耀中日前表示,上海本地上市公司的重組將進入一個嶄新的時期,大規模的優質資產注入和壞賬核銷將告一段落,今后的工作重心將圍繞企業運行機制重組、規范控股股東的行為和加強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三方面展開。中國證監會近期也在不遺余力規范重大資產重組,將重大重組的監管由事后備案改為事中審核,并規定上市公司重大重組達到一定規模視同新公司上市須提請發審委審核。此舉旨在促進上市公司收購兼并和資產重組的規范,鼓勵實質性重組。與此同時,退市辦法在實行市場化退市辦法的基礎上,正在擬訂有重大違法行為的公司的退市辦法。但至少從目前來看,PT雖然即將消逝,ST垂死掙扎的時間決不會太短,救殼運動遠未結束。而作為政策轉變的過渡時期,深圳本地低價股的重組既有承上啟下的意義,又符合目前市場對重組股的炒作理念,它的脫穎而出絕非偶然,意味著問題股、績差股的炒作不僅仍然存在一定的政策空間,更有著廣闊的市場空間。
在退市和重組的問題上,政策和市場的此起彼伏只是一種現象,其本質是利益機制的驅動。在利益的干擾下,政策有時也不免迷失方向。記得不久之前,中國的某些經濟學家甚至還有個別法學家出來為鄭百文重組辯護,將以規避破產和退市為目的的資產重組吹捧為制度創新和法律創新,說成是利益最大化的體現。稍微了解一點常識的人都知道,國外的破產重整是在貫徹破產法的過程中實施的,一般進入重整或重組程序的公司盡管不無可能獲得新生的機會,但大多同時也退出了股市。它們將來仍有恢復上市的權利,但需要重新上市。這同鄭百文那種以破壞市場規則和規避退市為前提的所謂重組創新根本不可同日而語。近期《破產法》的修訂,雖然為上市公司重組開拓了空間,但進入破產程序的公司重整和以規避退市為目的的資產重組畢竟是有所區別的,在這方面,需要有明確的法律解釋,不容混淆視聽。
退市機制和重組機制的功能和作用不盡相同,前者以消除市場系統風險為目的,后者以資源的重新配置和優化配置為根本,兩者相得益彰,但絕不能混為一談,也不能一上一下、一進一退,更不能一個取代另一個。對于正在不斷規范、走向成熟、走進國際化的中國證券市場來說,這是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在這方面,政策應為市場提供正確的導向,首先需要政策明晰。自相矛盾的政策,必然與市場玩翹翹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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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Jaf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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