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海洲:鄭百文還要“創新”到幾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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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2年04月12日 10:38 新浪財經 | ||
皮海洲 鄭百文不愧是鄭百文,不論是造假還是創新,鄭百文所走過的每一步那是那樣地"不拘一格",都是那樣地"不同凡響"。從造假上市到暫停上市,從"默示同意"到侵占股東50%的股權,從自己告自己到2001年年報的技術處理,鄭百文始終都是中國證券市場里獨樹一幟的風景。 筆者十分佩服鄭百文的闖勁。什么法律尊嚴,什么市場規則,鄭百文都可以大膽地把它們踩在腳下。正是憑著這般大無畏的英雄氣慨,鄭百文闖過了股東大會的關卡,闖過了財政部的關卡,闖過了法律的關卡,闖過了上海證券中央登記結算中心的關卡,闖過了注冊會計師的關卡,如今直逼上交所及中國證監會的關卡。 4月2日,鄭百文大言不慚地向上海證券交易所提出公司股票恢復上市交易申請。公司董事會認為,公司2001年度主營業務利潤為966.21萬元,實現凈利潤382.08萬元。根據公司資產、債務重組的相關協議,三聯集團公司在獲得公司約50%股份后,將豁免公司債務14.47億元,公司每股凈資產將達1.16元。因此,公司已經基本符合提出恢復上市申請的條件。根據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上交所應在接到鄭百文恢復上市交易申請的5個交易日內決定是否受理申請,然而,5天過后的4月9日,鄭百文卻又向上海證券交易所申請將公司暫停上市寬限期延長9個月。公司聲稱,鄭百文重組所涉及的股份過戶尚未完成,債務尚未得到豁免,重組工作未能全部完成,原因主要是重組涉及的現行法律法規不完善。對此有關部門和資深專家反復研究論證,并通過司法介入才得以最終解決,致使公司重組延長了九個月。為此,公司特提交《關于延長暫停上市寬限期的申請》,申請將公司暫停上市寬限期延長九個月。 筆者不知道上交所是否已經決定受理或不受理鄭百文公司股票恢復上市交易的申請,但從鄭百文提出申請將公司暫停上市寬限期延長九個月的舉動來看,鄭百文公司提出的恢復上市的申請并未被上交所受理。其原因說來也很簡單,那就是鄭百文公司2001年年度報告中有關會計賬務的技術處理問題未能得到"有關部門"的認同。而根據有關部門意見對鄭百文年報調整的結果,公司做出來的382.08萬元凈利潤沒有了,變成了-3426.57萬元。也就是說鄭百文公司2001年度繼續發生虧損! 作為一家已經暫停上市的公司來說,在其暫定上市后的第一個會計年度里繼續發生虧損,它所面對的將是終止上市的命運。然而,具有"創新"精神與闖勁的鄭百文,豈能向命運低頭?!因此,它們提出了將公司暫停上市寬限期延長九個月的申請。而且申請的理由也冠冕堂皇,因為重組涉及的現行法律法規不完善、因為有關部門和資深專家反復研究論證、因為司法介入等延長了九個月的重組時間。 不知道是無知者無畏,還是鄭百文一貫漠視市場規則使然。去年2月,由中國證監會頒布的《虧損上市公司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第八條明確規定,"公司暫停上市后,可以在四十五天內向證券交易所申請寬限期以延長暫停上市的期限。寬限期自暫停上市之日起為十二個月"。而鄭百文正是根據這一"實施辦法"成為新規則下暫停上市的第一家,同時也正是根據這一"實施辦法",鄭百文獲得了一年的寬限期。如今寬限期滿,鄭百文繼續虧損,按照"實施辦法"第十七條規定,暫停上市的公司在寬限期內第一個會計年度繼續虧損的,由中國證監會作出其股票終止上市的決定。這里哪里還有什么"延長寬限期"的說法?而根據今年2月上交所修訂的《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十章暫停上市、恢復上市與終止上市之規定,"暫停上市公司寬限期申請"之說更是被予以取消了,因此就更加找不到"延長寬限期"的依據所在了。看來,這"延長寬限期"之說,又是鄭百文的一大創舉,而正是這種"創新"精神,鄭百文又給上交所與證監會出了一個難題:準還是不準? 筆者不知道鄭百文還會有多少創新,但筆者知道,鄭百文的每一次創新都是對法律法規及市場規則的一種戲弄與踐踏。正因如此,從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來說,從保護最大多數的投資者利益來說,筆者還是希望鄭百文的這種創新越少越好。如今,面對鄭百文的又一次"創新",別說證券市場里最大多數的投資者不會同意,就是那PT中浩的亡靈也不會答應--要知道那PT中浩就是由于海南萬眾進入的時間倉促才沒來得及完成重組的,要知道PT中浩正是由于寬限期未獲深交所的批準而終止上市的。看好,對于鄭百文的這種所謂的"創新",管理層是該有一個"了斷"了。 新浪編者注:本文為作者授權新浪網獨家刊登之作品,本文觀點純屬作者個人意見,與本網站立場無關。所有媒體及網站要轉載,請致電:(010)62630930轉5151聯系。非常感謝廣大網友對新浪財經頻道的支持與合作,歡迎踴躍投稿。(附:新浪網財經頻道征稿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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