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上半年,部分商業銀行在上海、北京、廣州、深圳等大城市試辦無指定用途的個人消費貸款。這種貸款與傳統的消費信貸不同,貸款可以自由使用,但門檻很高,沒有一定的個人資產和信用擔保很難貸到。
應當說,無指定用途的個人貸款有一定的積極作用。它使消費者能夠更加自由地消費。比如以前申請住房貸款,銀行是嚴格監視貸款用途的,貸款由銀行直接打入與其有協議的開發商賬戶。如果消費者看中的樓盤開發商沒有和任何一家銀行簽訂協議,那就意味著他只能自掏腰包,拿不到銀行貸款;如果開發商只和一家銀行簽訂協議,那么這家銀行就是消費者唯一的選擇。申請無指定用途貸款,消費者就可以自由選擇開發商和銀行了。
但是好事往往不易辦好,一些人并未使用無指定用途貸款去買房、買車或購買大件消費品,而是將貸款用于炒股。就這樣,盡管央行嚴禁利用銀行貸款炒股,一部分信貸資金還是流進了股市。業內人士分析,這恐怕是停辦無指定用途貸款的最主要原因。
信貸資金違規進入股市,將會危及銀行業的安全。因為銀行的資金來源主要是社會公眾的存款,如果用銀行信貸資金去炒股,就會把股市的風險引入銀行體系,增加商業銀行的流動性風險,使廣大存款人蒙受損失。1998年俄羅斯的金融危機就十分典型。那時,俄羅斯股市極度“繁榮”,股指節節拔高。俄羅斯銀行的信貸資金大約有80%流入股市。結果股市泡沫破滅,銀行支付出現困難。
信貸資金違規進入股市,急劇放大了股市的入市資金,股市有可能暴漲暴跌,不利于其健康平穩發展,也有損投資者的利益。1996年我國股市的大起大落就是明鑒。當時銀行資金大量入市,僅工行合肥分行和中信銀行濟南分行就分別拆借117.59億元和48億元給非銀行金融機構炒買股票。在信貸資金違規入市等因素的推動下,股指非理性地一路狂漲,后來泡沫破滅,股市出現暴跌,許多投資者資產大幅縮水。
貸款炒股,還造成了股市投資者之間的不平等競爭。少數實力雄厚的投資者借助銀行信貸資金,申購新股,買賣股票,從中獲利,不僅對廣大中小投資者形成了不公平競爭,而且還有可能借助資金優勢,操縱股價,制造虛假行情,誤導中小投資者。
盡管無指定用途貸款有一定的需求,但由于我國股市很不規范,銀行自我約束能力又不強,信貸資金通過無指定用途的個人貸款方式流入股市貽害匪淺。因此,為大局計,央行果斷出手,停辦了這項業務,在現階段是有其正面意義的。田俊榮《人民日報》(2001年05月23日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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