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消息 中國證監會日前向派出機構發出關于開展和加強投資者教育工作的通知,對派出機構開展該項工作作出具體安排和部署。
通知說,開展和加強投資者教育是我國證券市場規范化建設的一項基礎性工作,是促進證券市場進一步規范發展的必要條件,也是境外比較成熟證券市場的共同做法。作為新興的發展中的證券市場,投資者數量持續增長,教育任務十分繁重和緊迫。
通知要求,各派出機構要增加投資者教育職能,設立專門機構、確定專門人員具體負責,并制定切實可行的教育計劃。要配合新政策、法規的出臺,運用具體案例,突出教育內容。主要內容包括:普及證券市場基礎知識;宣傳證券市場法律法規,特別是新出臺的法律法規;進行風險教育;提供政策法規咨詢服務和接受投資者投訴。
通知要求,各派出機構要特別督促和指導轄區內各證券公司開展和加強投資者教育工作,針對證券公司各營業網點直接面對投資者的特點,引導他們把這項工作做深、做細;要及時對證券公司開展此項工作的情況進行檢查、指導,定期對教育質量和績效作出評估,鼓勵先進,鞭策落后。
通知要求各派出機構要因地制宜,創造性地采取各種方式,對不同的投資者進行分類教育;要建立備報制度,及時將開展該項工作的情況以簡報等形式報送中國證監會培訓中心,并提出建議。
通知提醒各派出機構,開展投資者教育是一項非營利性的活動,要注意防止一些個人和機構借此之名謀取利益。(記者薛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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