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從有關方面獲悉,《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草案)》今天將提交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進行第三次審議,據消息人士透露,本次常委會將對該法審議表決,《信托法》草案有望通過。
信托業是現代金融業四大支柱之一,《信托法》將與《商業銀行法》、《證券法》、《保險法》等重要金融大法共同支撐我國基本的金融法律框架,它同時是《投資基金法》等
相關重要經濟法的母法。此前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對信托法草案進行了初審,后經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進行二次審議,此次提交三審的草案是在廣泛征求各地方、各部門、有關研究機構及部分信托機構和金融企業意見,召開有關法律專家研討會的基礎上,經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兩次審議和修改確定的。草案經過常委會兩次審議和修改,對信托關系的基本原則和基本規范做出的規定,基本上是可行的。
據悉,考慮到今年初央行已發布信托投資公司管理辦法,需通過試行進一步總結經驗,本次提交的審議草案堅持了二次審議稿中對信托法范圍的規定,即信托法只對信托關系做出規定,沒有對信托公司進行規定。此次先行制定調整信托基本關系的法律,今后再根據信托實踐發展和積累的經驗逐步制定有關信托業方面的法律。
有關人士指出,隨著分配制度改革和公民私有財產的增加,中國已經形成了巨大的財產管理市場,除個人財產和企事業單位資產外,還有各類公益性基金、保險基金、社會保障基金等。在巨大市場潛力的吸引下,各種財產管理活動開始興起,但缺乏法律規范!缎磐蟹ā烦雠_將為財產管理活動提供母法,推動信托業各領域“子法”的建設,促進我國信托業步入健康發展的軌道。(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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