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29日再融資新規公布后,上市公司增發新股驟然升溫。從目前的趨勢來看,增發新股不久將取代配股,成為上市公司再融資的主要方式。
增發新股始于1998年,起初基本上被視作上市公司再融資的特殊渠道。有幸申請增發新股的上市公司,主要是重大重組企業、有核心技術的高成長企業、兼有A、B、H股的企業,以及股本結構不達標企業等四種。據不完全統計,增發新股占再融資公司的比例,1998年、
1999年和2000年分別為4.76%、4.62%和11.22%。2001年1至3月,已披露年報的700余家公司中,新年度再融資擬配股的有70多家,只有5家準備增發。
再融資新規的公布,使上市公司明顯傾向于選擇增發新股。僅僅一周時間,便有21家上市公司披露增發新股的計劃。其中,有的公司放棄配股計劃,轉向增發新股。南京中達原本已在2月28日的股東大會上通過配股預案,擬每10股配售3股,配股價13至17元。而據該公司4月4日的董事會公告,準備2001年度增發A股不超過4500萬股。
南京中達再融資方式的改變,充分說明上市公司緣何突然青睞增發新股。根據新政策,增發新股的申請不再有限制,且較配股的門檻相對更低。配股須達到按孰低原則計算的前三年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而增發雖原則上與配股標準相同,但低于6%的公司可附帶約束條件申請增發。更為誘人的是,增發新股的融資數量遠大于配股。
對南京中達來說,再融資方式一變,結果將大不相同。該公司現有流通股5220萬股,若10配3并按最高17元的配股價計,可融資26622萬元。改成增發新股后,南京中達的再融資計劃將擴充至近7億元。
增發新股與配股兩者在再融資規模上懸殊的差異,直接誘使上市公司在政策大門打開后紛紛“棄配選增”。在我國上市公司普遍十分看重“圈錢”最大化的情況下,這種現象的出現并不意外。問題不是政策的錯。增發新股注意考核上市公司再融資后的成長性,該融資方式的推廣有助于降低資本市場的門檻,提高上市公司整體素質。再融資新政策體現的是市場化的發行機制,實行證券商推薦制度,強調增強市場對發行人的約束力及扶優限劣。如果把關嚴格的話,應該不會出現普遍的惡性“圈錢”。
市場人士稱,當前對增發新股熱,尤其要注意良莠不齊。有的上市公司近年主業一直不穩定,2000年利潤主要依賴賣資產的收益,現在也提出將把流通盤擴容1倍以上的增發計劃。對于這類靠拼湊資產創造績優的公司,特別應防止其增發前蓄意做高業績,以達到“圈錢”最大化的目的。增發新股市場化最后能否取得成功,關鍵還要看券商和發審委如何把關。
從保護中小投資者 的利益出發,管理層應找到更好的打擊再融資惡性“圈錢”行為。現行辦法規定,上市公司增發后贏利預測未實現或配股完成后效益未達到《公司法》規定的同期存款利率的,由證監會進行事后監管,責任落實到人,根據預測未實現的嚴重程度,要求上市公司、注冊會計師和證券商的負責人以其個人身份在指定報刊公開解釋或道歉。但如果在再融資中出現類似紅光實業、鄭百文的惡性“圈錢”行為,光靠一聲道歉或行政處罰顯然不夠。看來,中小投資者需要更實在的保護措施。與此同時,只有保護中小投資者到位,才能有效打擊上市公司的再融資惡性“圈錢”行為。 (張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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