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問“干嗎攔著我”
職工喊“還我血汗錢”
董事怨“政府未盡責”
【記者田路宜昌29日報道】 對于來自各地的記者來說,被擋在股東大會的門外恐怕是沒有想到的事情。在他們看來,這是猴王股份的又一件“不聰明”舉動,或者說是“欲蓋彌彰,引人猜疑”。
股東大會拒絕記者
3月29日上午8點30分,來自全國14家媒體的26名記者聚集在猴王股份公司的門口,他們是來采訪猴王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然而,他們卻都被擋在了會場外,猴王股份工作人員的理由是:此次股大會不允許記者采訪是28日董事會的決定,他們只允許上市公司規范條例第28條上提及的人員參加股東大會。
在大會的簽到簿上,參加會議的有:平安信托王丹,夷陵國資汪東林,三峽建行劉運昌,華夏證券張曉明、胡開蓉、湖北君士律師事務所肖邦華,寧波住房資金中心王榮章,華能原材料魏芳超,申銀萬國的代表,江蘇未來科技朱完平。據猴王股份董秘李本林介紹,還有幾位小股東也參加了股東大會。
當記者們聚在門口向猴王股份工作人員“討個說法”時,門外來了兩輛警車,記者和攝像機刷地圍了過去,兩輛警車連忙一路倒車退了出去,再也沒有出現過。
集團職工紛紛控訴
記者隊伍漸漸引起了一些猴王集團職工的注意,他們紛紛要求記者“向中央反映問題”。一位名叫莊德鳳的退休工會干部向記者出示了一份猴王集團工會辦公室關于組織開展“愛企業百元儲蓄”活動的通知。該通知要求集團各基層工會動員職工為企業廣集資金,起存標準和計息辦法是:“拾元起存,多者不限,利息按現行銀行零存整取利率計算。”
該通知的行文日期為1993年3月25日。
莊德鳳說,從1993年開始,她已經存入猴王信用社4萬多元。他們在聽說猴王集團要破產后,曾多次找各方詢問,最后得到的結果卻是這筆集資款已經歸入了債權債務。不僅如此,1995年她退休后,從1997年開始就一分錢的退休工資也拿不到了。
上午10點18分,有人又在猴王股份的門口貼出了“維護住房權,與住房共存亡”的標語。貼標語的人名叫劉克宏,是猴王集團下屬旅游公司的職工。
劉克宏稱,他們16家住戶從1996年開始向公司交了4萬-5萬元的住房款,可拿到手的卻是一張28日被法院判為無效的住房證,現在的產權證在房地產公司手里。“錢交了,可人卻要搬出去,那這筆房款到哪里去了呢﹖”劉說。
劉克宏說,他們曾向清算組多次反映情況,可無人理睬。他在猴王集團破產前下了崗,現在靠失業救濟金生活。
“我們不知道開過職代會”
劉克宏說他是3月1日聽廣播才知道猴王集團要破產的,猴王集團1月9日召開的職代會,他至今也不知曉。
其他在場的一些猴王集團的職工有的說職代會沒有開過,有的說是從媒體的報道中才知道的。
在股東大會之后的新聞發布會上,李本林稱,那是猴王集團的事,猴王股份不知道,并且他本人也沒有參加職代會。
董秘振振有辭
上午11點20分左右股東大會結束后,記者們想向散會的股東們進行采訪,但均遭到拒絕。
在新聞發布會上,當記者問及此次股東大會的內容以及是否討論了重組問題時,李本林一再稱,此次股東大會是臨時股東大會,不討論22日刊登的通知以外的議題,破產的問題將在30日召開董事會上討論。就他個人來看,重組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當記者問為什么宜昌市市長助理、夷陵國資董事長陳華遠提出的11家剝離企業的總資產先是5.24億元,后來又變成6.4167億元,并且和先前的中期報表有巨大的差異時,李本林說:“中報的披露是有依據的,年報現在正在做。其他同志說的,我沒有核實,不好說。”
李本林稱,目前猴王股份正在積極申報債權,維護公司的權益,并正在尋找猴王集團沒有凍結的資產,但沒有找到。猴王股份的代表也正和幾個債權人認真溝通,猴王股份的基本立場就是不破產,擺脫困境。
“政府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當李本林正在解釋為什么不讓記者采訪股東大會時,一位悄悄進來的人發了言:“股東大會應該讓記者參加,不讓記者參加是他們害怕監督沒有媒體的監督,這個泡沫能戳破嗎﹖”
說這番話的是作為猴王股份的董事之一的北京賽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任宏杰。
任宏杰說:“猴王的操作人不但在猴王股份出現,還以猴王集團領導的面目出現。他們有時以猴王集團的身份出現,有時又以猴王股份的身份融資。正是他們的胡作非為,猴王才發展到今天”
“而在猴王的事上,宜昌市政府有不應推卸的責任。”
“2月19日,我來開董事會,他們還在含糊其辭,哪知8天之后就要破產了。按道理是應該先開債權人大會,然后才能破產。”
任說:“很多數字我是從報紙上才看到的,有受騙的感覺。猴王集團的賬目一直在虛報,原來相信有市政府監督,但他們沒有起到監督的作用。”
法院還沒立案
22日,華融、信達、工行總行營業部向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遞交了ST猴王破產償債的申請。可截至記者發稿時,仍沒有湖北省高法是否立案的消息。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12條之規定,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經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裁定不予受理。
這就是說,29日應該是法院給予答復的最后期限。
李本林解釋說,7天的時限是以工作日來計算的,所以還有兩天的時間。
“市長助理怎么能參加董事會呢?”
另據消息人士透露,湖北省省長張國光已在幾天前到達宜昌,目的是為解決猴王破產案。湖北省此次對猴王破產事件的重視是顯而易見的。
據業內人士介紹,僅去年11月下旬到12月上旬,湖北省襄樊市就有100多家企業破了產。這使得多家銀行和資產管理公司著實忙了一陣子。
據悉,這些企業破產都有三個特點:
一、速度快;二、幾乎所有貸款原有抵押物都被判無效;三、清債率幾乎為零。
沒人說得清這到底是怎么回事,不過任宏杰說的一句話倒是耐人尋味。他說:“政府的市長助理怎么能夠參加董事會呢?”(完)
所屬專題:猴王集團破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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