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兩家上市公司分外搶眼,一個是剛被PT的鄭百文,一個是籠罩在死亡陰影之下的猴王股份。鄭百文的是是非非由來已久,而猴王股份的半路殺出,則讓人頗感意外。今年2月27日,猴王股份的母公司也是它最大股東猴王集團宣告破產,一下把猴王股份推下了深淵,一夜之間猴王股份損失超過10億元,成為了又一家資不抵債的上市公司。3月22日,猴王股份的三大債權人—華融資產管理公司、信達資產管理公司和工行總行聯合向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猴王股份破產還債。業內人士普遍認為,一旦立案,猴王股份將很難逃脫破產的命運,猴王股份可以說到了生死存亡的緊急關頭。《經濟半小時》記者宿琪今天趕到了湖北,下面請看她發自武漢的報道。
今天是3月26日,湖北高院不接受記者的采訪,但表示將在7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目前他們的立案庭正在對此項申請進行審查,最后的結論需要在申請提交后的7個有效工作日內做出。
湖北高院給記者的解釋是:是否受理破產申請,將會在慎重研究后作出決定。在武漢,我們見到了債權人的委托代理人,他表示,即使這次申請被法院駁回,債權人還會繼續維護自己的權益。三方債權人委托代理人,湖北金衛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楊獻生對記者說:“如果我們的申請被直接駁回了,我們可能就會提起上訴。對此我們幾家公司的態度是很堅決的。”上周末,湖北省政府專門舉行了猴王破產的協調會,為了了解債權人對此事的看法,今天下午,我們的記者在北京專訪了華融資產管理公司副總裁李曉鵬,他首先表示,對地方政府在此事上采取的態度,他們認為是積極的。但是,對于猴王集團的重組,債權人已經基本不抱什么希望,他特別強調,和解是可能的,但必須遵循債權人提出的“三個有利于”的原則:“一個是要有利于維護債權人的權益,使債權人通過另外一種方法回收到更好的債權。第二個有利于就是要有利于國有企業的改革。無論是企業破產還是企業重組,都是一種市場行為,都要有利于建立社會主義市場體系下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經營治理結構、財務治理結構等等。第三點就是無論采取哪種方法,都要有利于我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持續建立和完善。”至于當地法院是否會受理破產申請,李曉鵬表現得比較樂觀,他建議記者去查一查《破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施行)》第一章第三條規定:企業由債權人申請破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宣告破產:
(一) 公用企業和與國計民生有重大關系的企業,政府有關部門給予資助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幫助清償債務的;
(二) 取得擔保,自破產申請之日起六個月內清償債務的。
李曉鵬告訴記者,上述兩種情形都不符合ST猴王的情況。因此他認為不予申請破產的可能性應該是很小的。另外他認為,我國目前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正在不斷建立和完善,因此對于一個企業合法的破產要求,當地政府、有關司法部門是會給予理解支持的。
去年我們曾經以《大猴王拖垮小猴王》為題,對猴王股份及其母公司猴王集團之間的債務糾紛進行了報道。當時我們對猴王股份的前景深感憂慮,沒想到短短幾個月時間,猴王股份就已經一腳踏進了鬼門關。目前猴王股份正在醞釀重組,一旦重組成功,它有可能像鄭百文一樣逃出生天,免于摘牌。但是,從粵金曼,到幸福實業,再到今天的猴王股份,大股東把上市公司當作提款機,當搖錢樹的現象越來越嚴重,而據業內人士說這些只是冰山一角。他們認為,要從根本上整治這種現象,只有大力整治法人股權結構,通過法人股上市流通,降低大股東持股比例,才能制止大股東繼續向上市公司伸出“黑手”。
所屬專題:猴王集團破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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