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基金法》最快明年出臺要給外資進入留下余地
【記者沈小雨北京19日報道】《投資基金法》起草小組組長厲以寧近日在接受本報記者專訪時說,《投資基金法》的起草注意了去年《基金黑幕》暴露的問題,即防止內部操縱、防止大戶操縱、防止內幕信息,做到公正、公開、公平,讓廣大投資者感到可以信任。
厲以寧說,這部法律有四個方面的特點:第一,證券投資基金、產業投資基金和風險投資基金都包含在內;第二,強調監管證券市場,注意《基金黑幕》文章提出的問題,防止操縱;第三,我國加入WTO在即,所以要給中外合資、中外合作資金進入的可能性和必要性留有余地;第四,防止內部操縱有利于中國經濟發展,有利于保護投資者利益,這是制定《投資基金法》的根本出發點。
厲以寧說,《投資基金法》在經過人大財經委研究通過以后,如果順利的話,在明年上半年九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上就可以討論審議。
厲以寧說,盡管今年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基本上通過了幾經討論的《投資基金法》。但是還要做一些修改。“爭取在今年上半年能夠在財經委員會通過,然后遞交全國人大常委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