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福春指出要從四個方面完善公司治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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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13日 08:24 證券日報 | |||||||||
本報記者 侯捷寧 昨日,在出席“2004年中國企業高峰會”時,中國證券監管管理委員會副主席范福春表示,完善公司治理是一個世界性的課題,也是一個世界性的難題,這不僅在中國轉軌當中的市場經濟國家存在,即使在成熟的市場經濟國家這個問題也還遠遠沒有解決。就中國的實際情況來說,要想讓中國的公司治理結構達到世界級的標準,起到現代企業制度核心的作
范福春指出,在成熟的市場經濟國家,像美國和歐洲先后都爆發了安燃、世通、帕瑪拉特這樣的丑聞,在中國轉軌經濟過程中的資本市場上也出現了銀廣夏、生態農業等等類似的丑聞,可見完善公司治理結構不是一朝一夕能夠解決的,它需要一個漫長的過程,另外,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要想讓它發揮作用,需要方方面面的努力或者全社會做出努力。 范福春認為,首先,在完善法制上做努力,1994年通過了《公司法》,就公司治理結構的框架做了明確的規定,對股東大會、董事會、經理層和監事會的責權規定的都很具體,但是10年的實踐表明客觀現實和立法時候的預期相比還有很大的差距,這里面既有實踐當中出現的方方面面的制約因素起的作用,也有法規、法制不完善的地方,正因為如此,中國的立法機關正在著手修改有關公司治理結構方面的各項法規,比如《公司法》、《證券法》,也正在制定“破產法”,我想通過進一步完善這些法規,特別是著眼于實踐當中暴露出來的問題,在法律框架上加以解決,這是完善公司治理結構的前提和基礎。 第二,要在培訓上下工夫,中國的市場經濟是從計劃經濟當中脫胎出來的,目前還處于轉軌過程當中,盡管轉軌速度非常快,成績也很大,但就公司治理結構而言,它還處于一個發育的初期,大家對公司治理結構當中自己所處的地位和作用并沒有十分清楚的了解,所以要讓在公司治理結構當中的所有人員明確自己的地位、作用和承擔的義務,勤勉盡責地做好自己的工作是需要培訓的,這就像一個企業引進一條先進的生產線需要調試,需要對操作人員進行崗位培訓,如果一項新的制度,就是公司治理制度在中國能夠扎下根,并且達到它的預期目的,一定要對各個崗位上的人進行培訓,比如公司董事、監事和經理,使他們知道自己的責任所在,知道應該怎么樣行使自己的權力,這在成熟的市場經濟國家不是個問題,但是在市場經濟發育初期的國家,像中國這樣新興市場經濟的國家是非常重要的一項工作。 第三,要在監督上下工夫,公司治理結構的核心就是要形成一個權力的制衡機制,但是由于歷史和文化背景的不同,中國的企業里面對權力制衡是不習慣的或者沒有這個傳統,是什么傳統呢?往往是一長制的傳統,是最主要的負責人一個人說了算的傳統,中國有句俗話叫做“家有千口,主事一人”,這種傳統的文化對公司治理結構當中的權力制衡機制構成了重大的阻礙,所以形成一個完善的監督機制是有一定困難的,只有克服了這個困難和這個障礙,中國的公司治理結構才能走上正軌。 第四,要在完善激勵機制上下工夫,在計劃經濟時期,中國的平均主義是很盛行的,即使在傳統文化當中也長期存在著“不患寡,而患不均”的觀念,大家在利益面前要利益均沾,差距不能過大,根深蒂固地存在于人們的頭腦當中,而在公司治理結構當中由于我們的高級管理人員所做出的貢獻,應該得到認可,應該給予獎勵,讓他們通過自己的努力得到自己應該得到的物質利益,得到承認和尊重,但是在這個問題上目前解決的還不好,讓公司治理結構當中的每個不同崗位上得到應該得到的物質利益還需要做出很大的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