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黃金交易所現貨交易資金清算暫行管理辦法 | |||||||||
---|---|---|---|---|---|---|---|---|---|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27日 17:10 上海黃金交易所 | |||||||||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上海黃金交易所(以下簡稱交易所)資金清算工作,維護交易所和會員的合法權益,確保清算系統安全、可靠、順利運行,根據《上海黃金交易所交易規則》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交易所現貨交易的資金清算活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資金清算是指交易所與會員、清算銀行之間的資金收付。 第二章 清算原則 第四條 交易所設立清算部負責交易資金清算及與資金清算相關的事務。 第五條 交易所實行"集中、凈額、直接"的資金清算原則。 第六條 交易所對現貨交易實行T+0清算速度辦理資金清算。 第七條 會員須在交易所指定的銀行分別開立自營和代理專用賬戶進行資金清算,代理客戶資金應存入代理專用賬戶。 第八條 交易所負責會員自營資金的清算,會員負責代理客戶的資金清算 ,交易所負責向會員提供其代理客戶資金清算明細數據。 第九條 會員自營和代理交易分別清算。 第三章 保證金管理 第十條 交易所對會員和代理客戶交付的保證金實行保證金賬戶專項管理,保證金只能用于會員交易的資金清算。 第十一條 交易所對會員和代理客戶交付的保證金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活期利率計付利息。 第十二條 會員因自營交易發生的費用,交易所從其自營保證金賬戶中扣除;會員代理交易發生的費用從其代理客戶保證金賬戶中扣除。 第十三條 會員自營保證金賬戶每日余額不低于一萬元人民幣;代理客戶保證金賬戶按每一客戶存入一萬元保證金。 第四章 清算銀行管理 第十四條 交易所指定若干銀行作為交易所的資金清算銀行。 第十五條 交易所對清算銀行實行年審制,根據其配合協調能力、業務勝任能力、會員服務滿意度等標準決定是否留用或撤換。 第十六條 清算銀行對會員資金實行分戶管理、?顚S。 第十七條 清算銀行根據交易所和會員的指令劃轉資金。 第五章 清算業務 第十八條 交易所對現貨交易實行T+0的清算速度辦理資金清算,即在交易日將資金從買方會員(自營或代理)保證金賬戶上扣除,將資金劃入賣方會員(自營或代理)的保證金賬戶,下一個營業日,再劃入賣出會員在清算行開立的(自營或代理)專用賬戶。 第十九條 買方會員(自營或代理)在入市交易前必須將資金全額劃入在交易所開立的相應保證金賬戶內;交易所在交易日的下一個營業日將資金劃入賣方會員(自營或代理)在清算銀行開立的相應專用賬戶內。 第二十條 交易成交后交易所按比例扣除交易手續費等費用。 第二十一條 會員須指定專職人員負責交易資金清算事宜。 第二十二條 會員必須妥善保管清算資料、憑證、賬冊,以備查詢和檢查。 第六章 罰 則 第二十三條 交易所與會員辦理資金劃付過程中發生資金逾期的,由收款方通知付款方查詢,并由責任方承擔相應的處罰。 第二十四條 逾期資金按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二十五條 對拒不履行義務的責任人交易所有權做出暫停會員交易、取消會員資格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決定。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由交易所負責修訂和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