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黃金交易所鉑金品種試交易須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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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27日 16:52 上海黃金交易所 | |||||||||
上海黃金交易所定于2003年7月30日進行鉑金品種的試交易,參加試交易會員范圍限于目前上海黃金交易所108家會員及其代理客戶。為方便會員交易,確保試交易順利進行,現將相關業務要求通知如下: 一、鉑金交易品種成色不低于99.95%。
二、鉑金交易重量規格暫為3千克、4千克、5千克,因受目前進口鉑金重量規格限制,鉑金試交易期間交割重量為3千克、4千克或5千克的整數倍。 三、鉑金報價方式為人民幣元∕克,人民幣元以后保留兩位小數。 四、鉑金交易的最小單位為1千克。 五、交易所鉑金交易手續費初期暫定為千分之一,會員代理手續費最高不得超過千分之二。 鉑金倉儲費每公斤為1.80元/天,出入庫費為每公斤2元,有關費用由交易所代收代付。 六、進口鉑金賣出方僅限中博世金公司一家,會員及代理客戶買入鉑金后只能提貨,不能再賣出。 七、試交易期間鉑金交易品種的交易標號為Pt99.95。交易日當天買入方原則上可以提取鉑金實物,如遇運輸等問題,最遲不超過1個工作日。 八、會員及代理客戶鉑金初始保證金為一萬元人民幣;交易中除按全額凍結買入方資金外,另向買入方加收7%的溢短備付金(因鉑金的正負公差較大),在交易過程中一并凍結,待實物重量溢短二次清算完成后,交易所將溢短備付金余額返還會員及客戶。如會員未提取實物鉑金,在保證金賬戶應留有一定的金額以備清算。 九、目前鉑金指定倉庫暫定為工行上海、深圳分行倉庫。 十、鉑金最小提貨量為3千克。若會員申請提貨量與倉庫實物塊重不匹配時,通過修改提貨單及留存湊足庫存條塊標重解決。若會員申請提貨地庫存不足時,通過更改提貨地或通過交易所與賣出方會員協商解決。 十一、交易所不負責鉑金統一調運,不向買賣雙方收取運保費。 十二、鉑金交易實際重量、標準重量與重量均指毛重。 十三、重量溢短的二次清算,按買入方會員提貨日加權平均價結算。 十四、 指定倉庫負責對入庫、出庫鉑金開箱進行毛重的核對,秤差要求不超過±0.2克,若超出±0.2克秤差范圍,可填寫“問題報告單”,由指定倉庫與會員共同簽字確認后報交易所,交易所與賣出方進行核查解決。 十五、提貨方提取鉑金后,如果對交割的鉑金質量持有異議,必須在提貨日后5個工作日內向交易所書面提出(代理客戶由會員書面提出),并提供質量鑒定結論或有效證明和保留完整鉑金實物及清單,超過此期限視為無異議。 十六、 出現鉑金質量糾紛時,交易所選擇國際貴金屬市場認可的國際權威質檢機構或交易所指定的國內質檢機構進行仲裁檢驗。 十七、未在本通知中規定的有關市場管理的其他條款參照上海黃金交易所黃金交易的相關規定執行。 上海黃金交易所 2003年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