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慶聯誼案部分案件昨日宣判 小投資者首次勝訴 | |||||||||
---|---|---|---|---|---|---|---|---|---|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13日 08:28 證券日報 | |||||||||
本報記者 侯捷寧 昨日,以“中國首例共同訴訟案”著稱的大慶聯誼(資訊 行情 論壇)民事賠償案的部分案件在哈爾濱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了判決。24名以單獨訴訟方式起訴的投資者拿到了判決書。
記者試圖從法院了解判決結果,但是,哈爾濱中級人民法院以“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已經下發通知,一切的對外發布由他們負責,中院對此案不發表任何意見也不向外發布任何消息”為由拒絕透露任何消息。記者致電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得到的也是“拒絕透露任何消息”。這令記者感到不解,這份業界關注的證券民事賠償案的判決究竟是怎樣的,令哈爾濱中級人民法院以及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都如此“慎言”? 據記者從多方了解,昨日拿到判決書的24名投資者只是以單獨訴訟方式起訴的91名投資者中的一部分。在這24名投資者中,記者了解到有兩名原告是國浩律師事務所郭鋒律師代理的。據郭鋒律師介紹,他所代理的這兩起訴訟的判決結果是“勝訴”,原來要求的訴訟標的是45000元,實際得到的賠償為44000元,基本上是全額賠償。記者據此推測,另外的22起勝訴的可能性也很大,因為案由基本相同。 “對這個結果很滿意。”郭鋒律師表示。郭鋒還透露,他所代理以共同訴訟方式起訴大慶聯誼的投資者估計下周就會收到判決書。 記者從國浩上海律師事務所宣偉華律師處也得到了投資者勝訴的證實。宣律師是381名以共同訴訟方式起訴大慶聯誼的投資者的代理律師,她也表示,如果沒有意外,共同訴訟的判決書應該下周會收到。 對于投資者關心的何時能夠得到賠償問題,據記者了解,宣判后,大慶聯誼表示要繼續上訴,律師認為,這樣就會延長投資者獲得賠償的時間。而且從大慶聯誼的2003年年報與2004年季報來看,都是虧損的,因此,賠償起來有一定難度,但是,被列為第二被告的承銷商被法院認定具有部分責任,那么,在第一被告沒有能力償還賠償的時候,第二被告應該代替其進行賠償,賠償額度大約在50%-60%之間。 另外,宣偉華律師指出,根據這個判決結果,可以推測出共同訴訟的判決結果應該也是勝訴。這樣的判決,對中國證券民事賠償案的發展來說意義非常大。因為,至今為止,大慶聯誼案是第一起勝訴的證券民事賠償案,之前多是和解或是駁回,大慶聯誼案的勝訴,將會推動其他證券賠償案件的進程,其積極意義非常明顯。 據了解,大慶聯誼證券民事賠償案大約有583名原告,訴訟標的大約為1400萬元,此次法院宣判將針對個人訴訟和共同訴訟兩批進行。 此前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