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源煤電4400萬A股二級市場定價配售發行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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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29日 08:54 證券時報 | ||||||||||
安徽恒源煤電股份有限公司向二級市場投資者定價配售發行公告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國元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重 要 提 示
1、安徽恒源煤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恒源煤電”)本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4,400萬股的申請已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發行字[2004]121號文核準。 2、本次“恒源煤電”股票發行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國元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組織的承銷團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采用全部向二級市場投資者定價配售的方式發行。 3、滬市、深市二級市場投資者均可參加本次發行新股的配售,但其在2004年7月28日(T-3日)持有滬市或深市的已上市流通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的收盤市值應不少于10,000元。申購時,投資者應分別使用其所持的滬市、深市上市流通股票市值,投資者同時持有的滬、深兩市上市流通A股股票市值不合并計算。 4、市值計算依據:招股說明書摘要刊登當日即2004年7月28日(T-3日)收市時投資者持有的滬市或深市已上市流通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的數量乘以該種股票收盤價所得之和(包括可流通但暫時鎖定的股份市值)。2004年7月29日(T-2日)由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發送市值對應股數和可申購數量。 5、本次發行并非上市,有關本次股票的上市事項另行公告。 6、投資者務請特別注意有關本次股票發行的申購時間、申購對象、申購程序、申購價格、申購數量和次數的限制以及認購量的確定。 7、本公告僅就本次發行的有關事宜向社會公眾作扼要說明,投資者欲了解與本次發行有關的一般情況,請詳細閱讀刊登在2004年7月28日(T-3 日)《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上的《安徽恒源煤電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摘要》。 8、投資者在做出認購“恒源煤電”股票的決定之前,應仔細閱讀《安徽恒源煤電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全文,并以全文作為投資決策的依據!栋不蘸阍疵弘姽煞萦邢薰臼状喂_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全文及附錄材料可到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處查閱,也可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查閱。 9、在本次發行的申購中,除基金持有的股票帳戶外,每個股票帳戶只能申購一次。投資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帳戶或資金進行申購,也不得違規融資或幫助他人違規融資申購。 10、配售簡稱“恒源配售”,滬市配售代碼“737971”,深市配售代碼“003971”。 定 義 除非特別提示,以下簡稱在本發行公告中具有如下規定含義: 發行人/恒源煤電:指安徽恒源煤電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發行:指本次公開發行境內上市人民幣普通股(A 股)股票4,400萬股的行為 中國證監會: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指國元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上證所:指上海證券交易所 深交所:指深圳證券交易所 滬市:指上海證券發行與交易市場 深市:指深圳證券發行與交易市場 登記公司: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二級市場投資者/投資者:指在上交所或深交所開立帳戶的境內自然人和法人(國家法律、法規禁止者除外) 證券投資基金:指根據《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批準設立的證券投資基金,包括開放式基金 申購日/T 日:指2004年8月2日,即投資者通過上證所和深交所的交易系統申請購買本次發行的股票的日期 有效申購:指申購量未超過投資者按其持有的上證所或深交所的上市流通股票收盤市值確認的可申購數量(未超過申購規定的申購上限)的申購申請 元:指人民幣元 一、發行基本情況 1、發行方式 本次發行全部采用向二級市場投資者定價配售的方式發行。 2、發行數量 恒源煤電本次境內上市人民幣普通股(A股)的發行數量為4,400萬股,每股面值為1.00元。 3、發行價格 本次發行價格為9.99元/股,發行市盈率為12.81倍(以發行人2003年度實現的凈利潤為計量基礎,按發行前總股本全面攤薄每股盈利計算)。 4、發行地點 全國所有與上證所或深交所交易系統聯網的各證券交易網點。 5、發行對象 于招股說明書摘要刊登當日即2004年7月28日(T-3 日)收盤時持有滬市或深市的已上市流通人民幣普通股(A 股)股票市值(包括已流通但暫時鎖定的股份市值)總和不少于10,000元的投資者。滬市、深市二級市場投資者都可參加本次發行的申購。投資者同時持有的滬、深兩市上市流通A 股股票市值不合并計算。 投資者持有的證券投資基金(包括開放式投資基金)不記入可申購市值,但證券投資基金(包括開放式投資基金)可作為二級市場投資者,按照其持有的上市流通人民幣普通股(A 股)股票市值參與申購與配售。 6、申購時間 2004年8月2日(T日),在上證所和深交所正常交易時間(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內進行。如遇重大突發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響本次發行,則按申購當日通知辦理。 7、配售簡稱及代碼 本次配售的簡稱為:“恒源配售”,上證所的配售代碼為:“737971”;深交所的配售代碼為:“003971”。 8、配售繳款時間 2004年8月5日(T+3日),中簽的投資者繳納認購新股款項。當中簽投資者認購資金不足時,各證券交易網點將只對其資金能夠認購的部分進行配售,余者視同放棄認購,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包銷。 二、配售方法 本次發行采取全部向二級市場投資者定價配售的發行方式,通過上證所和深交所股票交易系統在指定的時間內向二級市場投資者定價配售發行。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作為唯一賣方,按確定的發行價格(9.99元/股)將4,400萬股“恒源煤電”股票輸入其在上證所的股票發行專戶。符合配售申購條件的投資者可在指定時間內通過與上證所或深交所聯網的各證券交易網點,以9.99元/股的價格和符合規定的申購數量進行申購委托。 投資者可在指定時間內,依據其持有的滬市流通股票市值,用其在上證所開立的股票賬戶向上證所申購;并可同時依據其持有的深市流通股票市值,用其在深交所開立的股票賬戶向深交所申購。 申購結束后,由上證所和深交所交易系統主機按二級市場投資者于2004年7月28日(T-3日)收盤實際持有的規定的股票市值情況和實際申購情況分別統計有效申購總量和有效申購戶數,并根據有效申購總量和有效申購戶數確認認購者及其所認購的股數,具體的確定辦法是: 1、當有效申購總量小于本次股票發行量時,申購者按其實際有效申購量認購,認購不足部分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包銷。 2、當有效申購總量等于本次股票發行量時,申購者按其實際有效申購量認購。 3、當有效申購總量大于本次股票發行量時,由上證所及深交所交易系統主機自動按每1,000股有效申購確定為一個申購號,對有效申購進行統一連續配號,然后通過搖號抽簽確定中簽號碼,每一個中簽號可認購1,000股。 三、申購數量的確定 1、向二級市場投資者定價配售時,由上證所和深交所分別按照投資者在招股說明書摘要刊登日(2004年7月28日,T-3日)收市時持有的上證所或深交所流通股票的收盤市值確定市值對應股數和可申購數量。流通股票市值指按2004年7月28日(T-3日)登記在投資者股票賬戶內各已上市流通人民幣普通股(A股)的數量乘以該日各股票收盤價的總和,包括已流通但被凍結的高級管理人員持股,以及戰略投資者和一般法人通過配售方式認購的已流通但尚處于鎖定期的新股;不包括證券投資基金、可轉換公司債券、其他品種的流通證券及已發行未上市的新股、未流通的內部職工股、轉配股、國家股、法人股等其他股份。 2、投資者根據上證所和深交所確定的可申購新股數量分別進行申購。投資者每持有滬市或深市已上市流通人民幣普通股(A 股)股票市值達10,000 元限申購新股1,000 股,申購新股的最低數量為1,000 股,超過1,000 股的應為1,000 股的整數倍。投資者持有的流通股票市值不足10,000 元的部分,不賦予申購權。 同時持有滬深兩市上市流通A 股股票的投資者分別依據其所持滬市或深市上市流通A 股股票的市值,向上證所或深交所進行配售申購。 3、除證券投資基金持有的股票帳戶以外,每一股票帳戶的申購上限為44,000 股,且每個股票帳戶只能申購一次,若同一股票帳戶多次申購,除第一次申購外其它申購均視作無效申購。 通過上證所交易系統進行的申購,凡申購量超過按投資者持有的上證所上市流通股票市值確認的可申購數量的部分,或申購量超過規定的申購上限的部分,為無效申購。 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進行的申購,凡申購量超過按投資者持有的深交所上市流通股票市值確認的可申購數量的部分,或申購量超過規定的申購上限的全部申購,為無效申購。 上證所和登記公司深圳分公司新股發行系統將自動剔除無效申購,只保留有效申購部分。 4、證券投資基金(包括開放式基金)可以其持有的滬市、深市上市流通A股股票市值分別參與配售,基金可以持有的滬市股票帳戶按99,999,000 股的申購上限重復申購,持有深市股票帳戶的只需按其所持股票市值上限一次性申購,但累計申購總額不得超過本次發行總量和基金按規定可以申購的總額。 5、在本次申購中,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執行,并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申購程序 1、投資者在按向二級市場投資者定價配售方式申購新股時,無需預先繳納申購款。 2、配售申購手續與在二級市場買入股票的方式相同,即: (1)投資者當面委托申購時,填好申購委托單的各項內容,持本人身份證、或法人營業執照、股票帳戶卡和資金帳戶卡到投資者開戶的與上證所或深交所聯網的各地證券營業網點辦理委托申購手續。柜臺經辦人員查驗申購者交付的各項憑證,復核無誤后即可接受申購委托。 (2)投資者通過電話委托或自助終端進行委托時,應按各證券營業網點的規定辦理申購委托手續。 (3)持有滬市上市流通A 股股票的投資者只能在與上證所聯網的證券交易網點辦理委托申購手續,并用上證所股票帳戶和“恒源煤電”的上證所配售代碼向上證所進行申購;持有深市上市流通A 股股票的投資者只能在與深交所聯網的證券交易網點辦理委托申購手續,并用深交所股票帳戶和“恒源煤電”的深交所配售代碼向深交所進行申購。 3、投資者的申購委托一經確認,則不得撤銷。 五、配號與抽簽 若有效申購總量大于本次向二級市場投資者配售總量時,采取搖號抽簽確定中簽號碼的方式進行配售。 1、申購配號確認 2004年8月2日(T 日),申購結束后,上證所和登記公司深圳分公司分別確認各自的有效申購,剔除無效申購,并對有效申購連續配號,每1,000股配一個號,配號結束后將申購配號結果傳送至各證券營業網點。 2、公布中簽率并搖號抽簽 2004年8月3日(T+1 日),各證券營業網點將配號結果公布于營業大廳顯著位置,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在指定的報刊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布中簽率。申購者到原委托申購的證券營業網點確認申購配號。每一個號碼代表1,000 股,本次向二級市場投資者配售股票總量為4,400萬股,故應有44,000 個中簽號,則 中簽率=44,000÷配號總數×100%。 根據中簽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和發行人在公證部門監督下組織搖號抽簽,直至4,400萬股股票中簽完畢,并于當日通過上證所及深交所衛星網絡將中簽號碼傳送各證券營業網點。 3、公布中簽結果、確認認購股數 2004年8月4日(T+2 日),各證券營業網點將中簽結果公布于營業大廳顯著位置,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在中國證監會指定報刊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布中簽結果。 申購者根據中簽號碼確認認購股數,每一個中簽號碼認購1,000 股。 六、結算與登記 1、2004年8月5日(T+3 日),中簽的投資者應確保資金帳戶中有足夠的新股認購資金,認購新股應繳納的股款由證券交易網點在T+3 日直接從其資金帳戶中扣繳。當中簽投資者認購資金不足時,各證券營業網點將只對其資金足夠認購的部分進行配售,余者視同放棄認購。各證券營業網點應于2004年8月5日15:00 之前,將中簽投資者因認購資金不足而放棄認購部分向上證所及登記公司上海分公司、深交所及登記公司深圳分公司申報。因投資者資金不足,不能認購的新股,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包銷。 登記公司上海及深圳分公司根據中簽結果及認購者繳款情況進行清算交割和股東登記。 2、2004年8月6日(T+4 日),登記公司上海分公司將新股認購款項在扣除發行手續費后劃入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在結算公司開立的清算備付金帳戶。然后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再將募股資金按承銷協議的相關規定劃入發行人指定的銀行帳戶。 3、新股股權登記由上證所及深交所系統主機在本次發行結束后自動完成,由登記公司上海分公司以軟盤形式將發行登記結果交給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和發行人。 七、發行的費用 1、本次向二級市場投資者定價配售發行不收取傭金、過戶費和印花稅等費用。 2、向二級市場投資者定價配售發行手續費,按實際成交金額的3.5‰提取,從募集資金中扣收,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委托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按各參與向二級市場投資者定價配售發行的證券交易網點的實際認購量,將這筆費用按比例自動劃轉至各證券交易網點的賬戶。 八、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發行人:安徽恒源煤電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宜存 地址:安徽省淮北市濉溪縣劉橋鎮 電話:0557—3986224 傳真:0557—3986269 聯系:胡興權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國元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鳳良志 注冊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壽春路179號國元大廈 電話:0551-2634400—2605 傳真:0551-2672806 聯系人:周利華 李林 丁躍武 趙 宏 林斗志 國元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二○○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安徽恒源煤電股份有限公司 二○○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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