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宇集團(600201)董事會第二次會議決議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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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28日 06:26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內蒙古金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于2004年7月25日下午三點在公司三樓會議室舉行,應到董事9人,實到8人,獨立董事俞伯偉委托董事張?宇代為表決,公司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會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
一、審議并通過了《公司2004年半年度報告》 與會董事一致認為,公司2004年半年度報告真實、準確地反映了上半年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二、審議并通過了《關于公司向銀行貸款的議案》 1、向上海浦發銀行天津分行申請半年期4000萬元短期流動資金貸款。 2、向中國工商銀行石東路支行申請一年期10000萬元短期流動資金貸款授信額度,2500萬元銀行承兌匯票。 3、向廣東發展銀行大連分行申請一年期8000萬元短期流動資金貸款授信額度。 4、向呼市商業銀行申請3000萬元銀行承兌匯票。 三、審議并通過了《關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 由于公司拓展房地產業務的需要,決定在公司經營范圍中增加:自有房屋租賃、房屋中介業務兩項。公司章程第十四條修改為:經公司登記機關核準,公司經營范圍是:(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應經審批的,未獲審批前不準生產經營)生物藥品制造,毛紗加工,精紡毛織品制造,高新技術開發應用;經銷金屬材料、化工原料、木材、水泥;房地產開發;自有房屋租賃、房屋中介。 此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特此公告。 內蒙古金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四年七月二十五日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