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庚:解決股權分置條件漸趨成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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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27日 10:55 南方都市報 | ||||||||||
中國證監會市場監管部主任謝庚在日前召開的“股權分置與資本市場制度風險座談會”上指出,當前市場各方對于解決股權分置問題的認知程度越來越深化,看法也越來越趨于統一,這為解決股權分置問題創造了良好條件,可以說,現在解決股權分置問題的條件也越來越成熟。他同時認為,解決“股權分置”問題作為一項改革,一定是在既有的條件下,以穩定為前提穩步推進。
謝庚認為,現在解決股權分置問題的條件越來越成熟,主要表現在市場各方的認識越來越深入,看法也越來越趨于統一,這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首先是關于這個問題的提法。最開始提的是“國有股減持”,后來提“全流通”,現在又提出“解決股權分置”,其實三者的含義是完全不同的。謝庚認為,“國有股減持”包含的是通過證券市場變現和國有資本退出的概念;“全流通”包含了不可流通股份的流通變現概念;而解決“股權分置”問題是一個改革的概念,其本質是要把不可流通的股份變為可流通的股份,真正實現同股同權,這是資本市場基本制度建設的重要內容,而且解決“股權分置”問題后,可流通的股份不一定就要實際進入流通,它與市場擴容沒有必然聯系。明確了這一點,有利于穩定市場預期,并在保持市場穩定的前提下解決股權分置問題。 其次是關于利益機制的處理。剛開始提“國有股減持”,是要通過市場為社保資金籌資。但由于沒有顧及流通股股東的利益,這條路沒能走下去;后來有人認為要解決這個問題,就一定要給流通股股東補償,但如果只考慮流通股股東的利益,不考慮包括國有股東在內的非流通股股東利益,就會走向利益機制處理的另一個極端,難以在這個問題上統一各方認識。現在,越來越多的人逐漸認識到,只有兼顧市場各方的利益,才能確立更具操作性的解決思路,可以說人們對利益調整點的認識又進了一步。因為在既有利益格局下處理利益機制問題,不是一個“讓利”或“補償”的概念,而是一個“利益機制的平衡”概念。(中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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