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秋林(600891)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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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27日 06:30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本公司200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于2004年7月24日在公司七樓會議室召開,出席會
二、提案審議情況: 會議以記名投票表決方式作出以下決議: ㈠選舉以下六人為公司董事: 蔣賢云:同意票7784.1949萬股,反對票0股,棄權票0股,分別占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以下簡稱出席股份)的100%、0%、0%。 張云琦:同意票7784.1949萬股,反對票0股,棄權票0股,分別占出席股份的100%、0%、0%。 魏軍:同意票7784.1949萬股,反對票0股,棄權票0股,分別占出席股份的100%、0%、0%。 許震鳴:同意票7784.1949萬股,反對票0股,棄權票0股,分別占出席股份的100%、0%、0%。 林慶燈:同意票7784.1949萬股,反對票0股,棄權票0股,分別占出席股份的100%、0%、0%。 葉向陽:同意票7784.1949萬股,反對票0股,棄權票0股,分別占出席股份的100%、0%、0%。 ㈡選舉以下二人為公司監事: 趙新民:同意票7784.1949萬股,反對票0股,棄權票0股,分別占出席股份的100%、0%、0%。 陳鴻仁:同意票7784.1949萬股,反對票0股,棄權票0股,分別占出席股份的100%、0%、0%。 ㈢審議通過《董事監事年薪標準的議案》。同意票7784.1949萬股,反對票0股,棄權票0股,分別占出席股份的100%、0%、0%。㈣審議通過《關于公司章程修訂的提案》。同意票7784.1949萬股,反對票0股,棄權票0股,分別占出席股份的100%、0%、0%。 三、本公司聘請高盛律師事務所張迎澤、董書濤律師出席本次股東大會,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確認公司200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及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和會議的表決程序符合相關法律和公司章程規定,本次股東大會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備查文件:㈠200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記錄 ㈡高盛律師事務所《關于哈爾濱秋林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哈爾濱秋林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00四年七月二十四日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