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達爾曼(600788)關于重大事項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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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27日 06:30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本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近期本公司通過自查,發現存在如下未披露的法律事項: 一、目前公司已收到的執行通知書
1、西安市商業銀行碑林支行向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訴西安達爾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翠寶首飾集團公司、陜西西北新技術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陜西建功企業集團有限公司借款擔保一案,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于2004年3月31日作出(2004)陜執一公字第19-1號執行通知書,根據陜西省公證處(2004)陜證執字第52號執行證書所確定的義務,要求西安達爾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借款本金1億元整、利息人民幣213.21萬元,案件執行費120萬元及實現債權所需的費用。西安翠寶首飾集團公司、陜西西北新技術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陜西建功企業集團有限公司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2、中國建設銀行西安南大街支行向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訴陜西西北新技術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達爾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擔保一案。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04年5月11日發出執行通知書(2004)西執證字第79號,根據陜西省公證處(2003)陜證經字第001739號公證書所確定的義務,要求陜西西北新技術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償還借款1,280萬元及利息,承擔執行費14.28萬元。西安達爾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承擔連帶擔保責任。被申請人于2004年6月3日與申請人簽定了執行和解協議書。 3、招商銀行西安分行城南支行向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訴西安達爾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達爾曼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借款擔保一案。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于2004年5月18日發出執行通知書(2004)陜執一公字第028號,根據陜西省公證處(2003)陜證執字第059號執行證書所確定的義務,要求西安達爾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償還借款本金8,000萬元及利息,并加倍償還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西安達爾曼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承擔連帶擔保責任。被申請人于2004年6月2日與申請人簽定了執行和解協議書。 4、招商銀行西安分行城南支行向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訴西安達爾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達爾曼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西安翠寶首飾集團公司借款擔保一案,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于2004年6月21日發出執行通知書(2004)陜執一公字第039號,根據陜西省公證處(2004)陜證執字第084號執行證書所確定的義務,要求西安達爾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償還借款6,150萬元及利息,并加倍償還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西安達爾曼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西安翠寶首飾集團公司承擔連帶擔保責任。被申請人于2004年6月2日與申請人簽定了執行和解協議書。5、招商銀行西安分行城南支行向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訴西安達爾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達爾曼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西安翠寶首飾集團公司借款擔保一案,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于2004年6月21日發出執行通知書(2004)陜執一公字第040號,根據陜西省公證處(2004)陜證執字第083號執行證書中所確定的義務,要求西安達爾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償還借款3,850萬元及利息,并加倍償還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西安達爾曼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西安翠寶首飾集團公司承擔連帶擔保責任。被申請人于2004年6月2日與申請人簽定了執行和解協議書。 6、招商銀行西安分行城南支行向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訴西安達爾曼化學工業有限公司、西安達爾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擔保合同一案。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于2004年7月1日發出執行通知書(2004)陜執一公字第041號,根據陜西省公證處(2004)陜證執字第115號執行證書所確定的義務,要求西安達爾曼化學工業有限公司償還借款3,300萬元及加倍償還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本公司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以上第3、4、5項借款擔保案件,本公司已與招商銀行西安分行城南支行達成和解協議,承諾于2004年7月5日前歸還全部本息(最少不低于1億元),至今尚未償還。根據協議,若到期未還,招商銀行西安分行城南支行將有權對借款抵押物達爾曼大酒店及其土地及地上附著物進行評估、拍賣。 二、目前公司已收到的民事判決書 西安深建實業有限公司向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訴西安達爾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達爾曼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拖欠裝飾工程款糾紛一案,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于2004年7月6日民事判決書(2004)陜民一初字第1號,要求西安達爾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裝修達爾曼珠寶鉆石展銷中心工程款38萬元及利息、裝修西安達爾曼大廈工程款3,352.57萬元及利息。 三、目前公司已收到的尚未開庭審理的法律文書 四川省廣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04年7月6日受理了四川省廣安市廣安區政府訴西安達爾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引資合同糾紛一案。原告要求依法確認雙方所簽《協議書》及《補充協議書》無效;被告向原告返還因《協議書》而獲得的相應土地;賠償原告因協議無效而產生的直接經濟損失828.94萬元。尚未開庭。 以上一至三項共涉及金額37,147萬元人民幣及欠款利息。 四、本公司近期自查發現銀行存單償還貸款事項如下: 單位:萬元 質押銀行存單所屬金額還貸時間還貸單位備注 西安市商業銀行達爾曼2,1002004.1.18西安達爾曼實業為西安達爾曼實業股份 碑林支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2,000萬元貸款 作全額質押,2004年1月 18日銀行扣除。 五、針對上述訴訟事項,公司正在會同聘請的法律顧問積極予以應對。 六、由于我公司正在接受中國證監會就公司涉嫌虛假陳述進行的立案調查,同時公司也正在積極進行自查自糾,我公司將根據調查及自查的進展情況及時發布相關公告,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西安達爾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