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江投資(600650)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決議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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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24日 06:23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上海錦江國際實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第十三次董事會于2004年7月23日以通訊表決的方式召開。會議應參加董事12人,實到11人,董事蔡青峰先生因公外出,未參加本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如下事項:
一、關于出讓上海新錦江商廈有限公司50%股權的決議 公司于去年9月將持有的上海新錦江商廈有限公司50%股權,以20000萬元的價格轉讓給上海九川投資有限公司等五方受讓單位及個人(以下簡稱“受讓方”),并簽訂了《股權轉讓協議》。由于受讓方對新錦江商廈的經營設想與長寧區政府的相關規劃無法合拍,致股權轉讓進程受阻。 經協商,本公司同意中止與上述受讓方的股權轉讓協議,并就相關事宜簽訂《終止股權轉讓協議書》和《資金監管協議》。同時,本公司決定將持有的上海新錦江商廈有限公司50%股權,以相同的轉讓價格和條件(即股權轉讓價20000萬元,另向我司支付3090萬元的股東墊款及利息)轉讓給上海新長寧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長寧集團”)和上海新長寧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長寧投資公司”)。其中,新長寧集團受讓45%股權,受讓價18000萬元;新長寧投資公司受讓5%股權,受讓價2000萬元,并簽訂新的《股權轉讓協議》。 此次股權轉讓以后,本公司將不再持有上海新錦江商廈有限公司股權,上海新錦江商廈有限公司原應由本公司享有和承擔的債權債務、資產等權利義務均改由新長寧集團和新長寧投資公司享有和承擔。 上述決議須提請下一次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二、關于為上海錦海捷亞國際貨運有限公司向銀行借款提供擔保的決議 公司控股65%的上海錦海捷亞國際貨運有限公司因業務發展需要,計劃向銀行借款3000萬元人民幣。本公司決定為該筆借款提供信用擔保,擔保期限為1年,自2004年7月26日至2005年7月25日止。該筆擔保借款由被擔保方上海錦海捷亞國際貨運有限公司提供反擔保,反擔保的期限與擔保期限一致。 特此公告 上海錦江國際實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7月24日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