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投長鋼(000569)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決議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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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24日 06:23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四川川投長城特殊鋼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于2004年7月22日召開,應到會董事12人,實到9人,有2人授權委托其他董事代為出席。任德祚董事長授權王政董事主持會議。會議審議并通過如下決議: 一、審議通過《關于變更公司名稱及證券簡稱的議案》;
決定將本公司名稱由“四川川投長城特殊鋼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攀鋼集團四川長城特殊鋼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稱由“SichuanChuan Tou Changcheng Special Steel Company Limited.變更為“PanGangGroup Sichuan Changcheng Special SteelCompanyLimited.公司名稱的變更尚需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批準。 公司證券簡稱擬由“川投長鋼”變更為“ 長城股份 ”。證券簡稱的變更尚需待深圳證券交易所核準。 二、審議通過《關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 因公司名稱變更,以及根據中國證監會證監發(2003)56號《關于規范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的要求,決定將本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修改條款 章程第四條變更為: 公司注冊名稱:攀鋼集團四川長城特殊鋼股份有限公司 Pan Gang (二)增加條款 在第一百九十三條后增加以下條款: 第一百九十四條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將資金直接或間接地提供給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使用: 1.有償或無償地拆借公司的資金給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使用; 2.通過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向關聯方提供委托貸款; 3.委托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進行投資活動; 4.為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開具沒有真實交易背景的商業承兌匯票; 5.代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償還債務; 第一百九十五條 公司對外擔保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1.公司不得為控股股東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關聯方、任何非法人單位或個人提供擔保。 2.公司對外擔保總額不得超過最近一個會計年度合并會計報表凈資產的50%。 3.公司不得直接或間接為資產負債率超過70%的被擔保對象提供債務擔保。 4.公司對外擔保必須要求對方提供反擔保,且反擔保的提供方應當具有實際承擔能力,公司要求反擔保方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信用評估證明。 5.公司對外擔保應當取得董事會全體成員2/3以上簽署同意,或者經股東大會批準。 (三)公司章程原第一百九十四條相應順延。 本次修改后公司章程由236條增加至238條。 三、決定在招商銀行成都分行高新區支行辦理金額為6000萬元的銀行授信業務,期限一年。 四、審議通過《關于在建行貸款3000萬元的議案》; 公司將實施軍用特種鋼生產線六噸真空爐項目。經與江油建行協商,將向其申請項目貸款3000萬元,以保證項目順利實施。 五、審議通過《關于與招商銀行、四川川投成都貿易公司簽訂三方業務合作協議的議案》; 為擴大生產經營規模,緩解公司流動資金緊張狀況,鑒于四川川投成都貿易公司在招商銀行成都分行營門口支行簽發6000萬元銀行承兌匯票,期限一年。決定將公司為四川川投成都貿易公司開具的不超過6000萬元限額的商品調撥單交銀行質押,并簽訂2004年質字第21040682號《業務合作協議書》,承擔協議書規定的義務,定期為四川川投成都貿易公司發貨。 六、審議通過《關于解聘、聘任董事會秘書的議案》; 公司董事會秘書沈青峰先生因工作調動,不再擔任董事會秘書職務;決定聘任舒聯明先生為公司董事會秘書,獨立董事表示同意。 七、審議通過《公司2004年半年度報告及其摘要》,同意公告; 八、審議通過《關于召開200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決定于2004年8月27日(星期五)上午9:00在公司辦公樓3號會議室召開200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提請股東大會審議上述第一、二項議案。 四川川投長城特殊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OO四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新任董事會秘書簡歷 舒聯明先生男,41歲,大學本科,高級政工師。歷任長鋼黨委辦公室秘書科副科長,長鋼集團公司辦公室秘書科科長,川投長鋼集團公司辦公室副主任、主任;現任攀鋼集團四川長鋼公司辦公室副主任、攀鋼集團四川長鋼公司董事會秘書。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