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科技(600408)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決議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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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24日 06:23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于2004年7月22日召開。會議應到董事9名,實到9名。列席會議的有公司監事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會議由公司董事長干勇先生主持。 本次會議討論并通過如下決議:
1、《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半年度報告及摘要》; 贊成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2、《聘任及解聘公司副總裁、總裁助理等高級管理人員議案》; 經公司總裁提名,董事會同意聘任李俊義先生為公司副總裁、聘任李連清先生為公司總裁助理(簡歷見附件);因年齡原因,解聘李春元先生公司副總裁職務。 贊成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本公司獨立董事就本項決議發表了獨立意見。(詳見附件)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4年7月24日 附件: 李俊義先生,漢族,1953年生,大學本科畢業,教授級高級工程師。曾任冶金部科技司副處長、鋼鐵研究總院器材部主任、國家非晶微晶中心常務副主任、安泰科技非晶制品分公司總經理、安泰科技總裁助理。 李連清先生,漢族, 1969年生,注冊會計師,高級會計師,畢業于華東冶金學院。曾任安泰科技計劃財務部部長、公司財務負責人。 獨立董事意見 本人作為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根據《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對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聘任的副總裁、總裁助理事項,發表如下獨立意見: 1、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合法。經審閱李俊義先生、李連清先生個人履歷,未發現上述人員有《公司法》第57條、58條規定的情況,以及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現象。 2、高級管理人員提名方式、聘任程序合法。上述人員的提名、聘任通過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 3、經本人了解,上述人員教育背景、工作經歷和身體狀況能夠勝任所聘崗位的職責要求,有利于公司的發展。 獨立董事(簽名): 薛瀾、伊志宏、陳居華 2004年7月22日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