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福建省永安林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分紅派息方案已獲2004年6月3日召開的公司2003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現將分紅派息事宜公告如下:一、分紅派息方案本公司2003年度分紅派息方案為:以公司現有總股本167232600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0.60元人民幣現金(含稅,扣稅后,社會公眾股中個人股東、投資基金實際每10股派0.48元現金)。二、股權登記日和除息日本次分紅派息股權登記日為:200
4年7月30日,除息日為2004年8月2日。三、分紅派息對象本次分派對象為:截止2004年7月30日下午深圳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四、分紅派息辦法本次社會公眾股股息于2004年8月2日通過股東托管券商直接劃入其資金帳戶,國家股、法人股及高管持股股息由本公司派發。五、咨詢機構咨詢地址:福建省永安市燕江東路12號咨詢聯系人:黃榮咨詢電話:0598-3614875傳真電話:0598-3633415福建省永安林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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