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聯華(600617)重大事項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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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23日 06:08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上海聯華合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近日接到上海仲裁委員會《裁決書》,事由如下: 申請人上海國際集團有限公司就與本公司發生的資產轉讓協議糾紛爭議向上海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要求依法解除申請人與本公司簽訂的《資產轉讓協議》,并由本公司承擔有關的仲裁費(詳見本公司2004年6月15日在《上海證券報》上刊登的臨2004?012號公告
現上海仲裁委員會向本公司發出了(2004)滬仲案字第0291號《裁決書》,裁決如下: 1、申請人上海國際集團有限公司與本公司2002年4月16日簽訂的《資產轉讓協議》于本裁決書作出之日(2004年7月16日)起予以解除。 2、仲裁費人民幣184337.00元(已由申請人預繳),由申請人上海國際集團有限公司承擔人民幣55301.10元,本公司承擔人民幣129035.90元。本公司應于本裁決書作出之日起十日內一次性支付給申請人上海國際集團有限公司。本裁決為終局裁決。本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本公司將及時公告上述事情的進展情況,敬請投資者注意市場風險。 特此公告 上海聯華合纖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7月22日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