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賓館(000524)四屆二十二次會議決議公告 | |||||||||
---|---|---|---|---|---|---|---|---|---|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21日 09:35 證券時報 | |||||||||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廣州市東方賓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四屆二十二次會議于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日以通訊表決方式召開,公司董事共九名,實際參加表決的董事九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本次董事會會議經公司全體董事審議及簽署,一致通過以公司自有物業———越秀區流花路120號自編2號樓(建筑面積46,469.63平方米,截至2004年6月30日賬面價值6,479.85萬元)作抵押,辦理公司董事會四屆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向交通銀行荔灣支行續借人民幣叁千萬元貸款,期限為一年。 特此公告 廣州市東方賓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四年七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