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光瓷業(600286)訴訟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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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7月07日 08:51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本次訴訟由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04年6月29日受理,并于當日送達訴訟狀附本及應訴通知書至湖南國光瓷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本案原告為交通銀行長沙分行,公司為被告之一,另一被告為岳陽恒立冷氣設備股份有限公司。
本案糾紛的起因及訴訟請求為公司于2003年6月10日向原告借款2000萬元,月利率4.8675‰,到期日為2004年6月10日,由岳陽恒立冷氣設備股份有限公司為該筆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由于公司未能在到期日還清貸款,尚欠原告本金18100500元,利息100500元,原告向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并要求公司償還借款本息,要求借款保證人岳陽恒立冷氣設備股份有限公司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本次訴訟尚未開庭審理。 本次公告前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內)沒有應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訴訟、仲裁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