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化(600740)關聯交易公告 | |||||||||
---|---|---|---|---|---|---|---|---|---|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6月30日 09:07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根據山西省人民政府有關文批準,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在1996年企業改制上市時,公司控股股東山西焦化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山焦集團)未將“飛虹”牌商標注入到公司,使“飛虹”牌商標長期游離于公司產品之外,公司一直以許可使用方式有償使用,年許可使用費為20000元,該金額無法反映“飛虹”牌商標的內在價值。經公司與山焦集團協商,決定提高“飛虹”牌商標的許可使用費。公司使用“飛虹”牌商標之費用按成本價定為每年607萬元。山焦集團與公司簽署了《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自2004年1月1日起生效。
上述交易構成關聯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