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1、扣稅前每股現金紅利0.150元,扣稅后每股現金紅利0.120元。
2、股權登記日:2004年6月18日
3、除息日:2004年6月21日
4、現金紅利派發日:2004年6月23日
一、通過分配方案的股東大會屆次和日期
本公司2003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已經2004年4月23日召開的2003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刊登于2004年4月26日的《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
二、分配方案
以2003年末公司總股本123697530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按每股派送現金紅利0.150元(含稅),共計分配股利18,554,629.50元,余2,999,091.37元結轉以后年度分配。2003年度資本公積金不轉增股本。
三、股權登記日、除息日和紅利發放日
1、股權登記日:2004年6月18日;
2、除息日:2004年6月21日;
3、現金紅利發放日:2004年6月23日。
四、分配對象
本次分配范圍是2004年6月18日下午交易結束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
五、利潤分配實施辦法
1、未流通的法人股股東的現金紅利由公司直接派發,本公司不代扣所得稅;未流通的自然人股東的現金紅利由本公司按20%稅率代扣個人所得稅后直接派發。
2、流通股股東的現金紅利派發:持有流通股的個人股東,由本公司按20%稅率代扣個人所得稅后,每股派發現金紅利0.120元。
3、流通股的現金紅利委托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過其資金清算系統向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各會員單位辦理了指定交易的股東派發。已辦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資者可于紅利發放日在其指定的證券營業部領取現金紅利;未辦理指定交易的股東其紅利暫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其辦理指定交易后再進行派發。
六、咨詢機構:公司董事會辦公室
咨詢電話:0731-4019421
七、備查文件
長沙力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及公告
特此公告。
長沙力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四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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